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14G/2022-14740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发文字号: | 江林〔2022〕21号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局党委同意,现将《江山市林业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山市林业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山市林业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江山市林业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江山市名木古树管理办法》 | 江山市 林业局 | 资源管理科 | 《浙江省名木古树管理办法》、《浙江省名木古树认养办法》、《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 2022年3-4月 完成决策事项研究、提出及立项工作; 2022年5月 完成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 2022年6-7月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2年8月 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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