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196L/2022-14693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4-02

江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江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山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日)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13.6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26377.03公顷(395655.45亩)。其中,水田23264.94公顷(348974.10亩),占88.20%;旱地3112.09公顷(46681.35亩),占11.8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844.86公顷(162672.90亩),占全市耕地的41.1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561.40公顷(128421.00亩),占32.4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355.42公顷(80331.30亩),占20.3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55.64公顷(21834.60亩),占5.5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9.71公顷(2395.65亩),占0.61%。

(二)园地14289.92公顷(214348.80亩)。其中,果园8647.78公顷(129716.70亩),占60.52%;茶园1939.66公顷(29094.90亩),占13.57%;其他园地3702.48公顷(55537.20亩),占25.91%。

(三)林地131762.42公顷(1976436.30亩)。其中,乔木林地109802.22公顷(1647033.30亩),占83.33%;竹林地16973.19公顷(254597.85亩),占12.88%;灌木林地2210.69公顷(33160.35亩),占1.68%;其他林地2776.32公顷(41644.80亩),占2.11%

(四)草地946.45公顷(14196.7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92公顷(1380.00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423.36公顷(216350.40亩)。其中,城市用地1160.45公顷(17406.75亩),占8.05%;建制镇用地2620.98公顷(39314.70亩),占18.17%;村庄用地9857.90公顷(147868.50亩),占68.35%;采矿用地360.79公顷(5411.85亩),占2.5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23.24公顷(6348.60亩),占2.93%。

(七)交通运输用地3846.02公顷(57690.30亩)。其中,铁路用地257.59公顷(3863.85亩),占6.70%;公路用地1829.58公顷(27443.70亩),占47.56%;农村道路 1758.69公顷(26380.35亩),占45.73%;港口码头用地0.16公顷(2.4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36.30公顷(113044.50亩)。其中,河流水面2542.20公顷(38133.00亩),占33.73% ;水库水面2397.39公顷(35960.85亩),占31.81%;坑塘水面2101.56公顷(31523.40亩),占27.89%;沟渠271.46公顷(4071.90亩),占3.60%;水工建筑用地223.69公顷(3355.35亩),占2.9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 。综合分析全市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