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540K/2022-14532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坛石镇 成文日期: 2022-02-25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坛石镇

一、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决算即一级预算单位1个,属于单户表。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内设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督考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文旅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等八办一中心。核定编制63名(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31名),实有在职人员5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5人,编外用工4人。

二、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2367.87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236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0.8万元,占36.78%;其他收入1497.07万元,占63.22%。

(三)关于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2367.8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9.7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86万元、农林水支出16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39.26万元,占56.56%;日常公用支出180.91万元,占7.64%;项目支出847.7万元,占35.80%。

(四)关于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0.8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70.8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万元、农林水支出52.94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0.8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70.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0.05万元,占90.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07万元,占1.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4万元,占1.58%;农林水(类)支出52.94万元,占6.0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会议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5.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社保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3.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87.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1.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8)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4.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3.6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事务27.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劳务费等农业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事务7.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劳务费等林业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18.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水利项目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列支。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减少,原因是节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列支。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信息事务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人员财政事务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16.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机关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022年坛石镇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