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12C/2021-14514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6 |
江发改投建〔2021〕170号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江山市城北保障房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山市铖兴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批复江山市城北保障房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江铖兴函〔2021〕4号)和财政局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审批表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江山市城北保障房二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实施对于建设保障性住房,满足群众基本住房要求,促进江山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因此,该项目实施是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江山市城北文教路与礼贤路交叉口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在城北文教路与礼贤路交叉口南侧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2000平方米的保障房,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建设多层高层住宅并配套建设物业用房、邻里中心用房、快递服务站、文化设施用房、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用房、小区健身设施、地下洗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道路、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
四、项目业主:江山市铖兴置业有限公司。
五、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投资4170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接文后,原(江发改投建〔2021〕39号)文件同时废止。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资规局,统计局。
江山市营商办发改局窗口 2021年6月16日印发
项目代码: 2103-330881-04-01-92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