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735D/2022-15494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江山市审计局:
根据《江山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江审财报〔2022〕4号)提出的审计意见和要求,结合我市财政预算管理实际,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政府性资金管理不够到位
1.非税专户未达账项5004.28万元未及时清理,影响统筹使用。
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8月31日,市财政局已处置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未达账项4982.67万元,其中:执收单位汇缴4615.98万元,财政重复记账核减354.22万元,执收单位重复汇缴核销12.47万元。目前未处置未达账项21.61万元,已与开户银行及执收单位对账,力争年内处置完毕。下一步将及时按月与开户银行进行对账,做到财政专户资金账表、账证、账实相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江干“科创飞地”建设投资款681万元未及时收回。
整改措施:市科技局已对接江干科创飞地未结算款项(717.647万元)问题,将相关支付凭证电发上城区科技局。两地对应支付款项金额无异议。上城区科技局于2022年9月28日将该笔资金转入江山市财政局(库款户)。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已填开票据收入382.33万元未及时上缴。
整改措施:截止到8月10日非税票据或缴款单号133份,款项367.27万元均已缴入非税财政专户并对相应票据进行汇缴,余有11份非税票据或缴款单号,款项15.06万元未汇缴或缴款。其中:卫健局2份金额11万元,卫健局已于2022年6月7日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中等专业学校1份金额3.53万元,已经多次催促对方单位缴款,其他单位对于未收到款项也在积极催缴中。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到位
1.低效国有资产未及时处置。
整改措施:市商务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等8个市级部门单位根据应收款实际情况,通过收缴、账务调整等方式实际核减应收账款336.47万元,剩余款项各单位还在继续排查,积极催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应收账款核减工作。市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原下属乡镇兽医站房屋资产,市农业局已经进行入账处理,待市政府批复后,将低效使用资产划拨至属地乡镇,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更大效益。
整改结果:该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2.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账外管理。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将资产全部入账登记。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3.公路资产账账不符。
整改措施:据调查,市交通局公路基础数据库与财政资产云系统资产信息相符,因双方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上报审计的实物量数据差异较大。双方统计口径不一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21〕 83号),交通公共基础设施细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绿化环保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等,各类细分资产计量标准不同,如路基采用“公里数”计量、桥涵采用“米”计量、隧道采用“延米”计量。财政资产云系统和交通公路系统中均有上述细分资产实物量数据。由于所有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绿化环保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等)均依附于路面设施中,因此根据交通部门惯例,上报公路资产实物量时按路面公里数1782公里报送,而未将所有细分资产实物量叠加计算;财政资产云系统报送的实物量中路面汇总数也是1782公里,所有公路细分资产全部叠加换算成5452公里,实际双方系统数据一致。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三)砂石资源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1)长台镇花园村砂石资源处置情况。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要求,2020年8月4日,长台镇批复国有资产处置,共计42300.8㎥,处置起始价3173406元。经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9月9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次进行公开拍卖,因无人竞价导致漏拍。后于2020年10月27日、2021年3月5日再次公开拍卖,均未成功。2022年6月份,经重新评估后,长台镇向市资规局、市财政局再次申请处置该批国有资产,处置起始价为2804120元,并于2022年7月25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但又一次因无人竞价而漏拍,该堆砂石资源仍未能得到有效处置。目前,长台镇已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对该堆砂石资源进行复测,等复测完成后进行再次评估,待资产审核通过后再次尝试公开拍卖处置。
(2)张村乡太阳谷神话主题乐园项目砂石资源处置情况。2022年8月15日,张村乡向市资规局、市财政局申请将该项目和张拓线除险土石方一同处置,2022年8月31日进行公开拍卖,共计11185.6㎥,成交价19.68万元。
(3)双塔街道路垄村于2019年8月处置14000㎥的80万元处置收入已于2022年7月7日上交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预算支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开支公款消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印刷服务采购制度未有效执行。
整改措施:(1)我局向13个单位及时反馈了问题,并要求各单位认真反思,分析查找出未执行政策的原因后,提出整改措施。(2)我局将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采购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将根据审计意见对不规范操作进行通报。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扩大范围开支工会疗养等福利。
整改措施:10月20日上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相关人员在市人社局3楼会议室召开研讨会。在会上,市财政局重新强调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使用办法,明确编外用工管理的人员范围为单位自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会后,通知各单位根据研讨结果自查自纠。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3.13个乡镇个人公务卡结算制度未执行。
整改措施:现所有乡镇街道已经全部完成公务卡财政系统监管登记,待乡镇体制完善后,将其余乡镇公务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报销体系。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少数项目支出标准不够合理
1.项目补助超出项目成本48.41万元。
整改措施:长台镇等4个乡镇已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项目补助48.41万元上缴国库。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项目补助变相经费补助27.86万元。
整改措施:市作协剩余补助资金1.86万元已上缴国库。市生态作协完成书号的审批,拟在9月份完成《古道寻踪》《边际印象》两本书的出版,以及推介江山文旅的四省边际作家和全国名家的采风活动。如果工作任务未能完成,剩余补助资金将上缴国库。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三)4个单位无偿使用企业房产办公
整改措施:市财政追加公安局办公用房租赁费410.2万元用于支付城中派出所等办公用房的租金。市铁路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已于2022年5月份搬离市农业银行。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三、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相脱节。
整改措施:市财政在2023年编制预算时,加强单位自有资金、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管理,同时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尽量减少年内调整调剂事项。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家单位撤并后未及时撤销账户。
整改措施:市职业介绍中心已经完成账户撤销,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账户正在清账核对,待审批后撤销账户。
整改结果:该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3.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准确。
整改措施:(1)长期股权投资虚增问题。市国资中心部门财务报告反映长期股权投资虚增6.41亿元问题。2021年编制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时,市国资中心提供的长期股权投资数据有误。相关数据在2022年进行了账务调整。
(2)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长期股权投资虚增22.99亿元问题。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时,市国资公司合并报表尚未编报完成,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综合报告编制时间要求使用国资公司的汇总报表。编制2021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已根据上级要求,使用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
(3)投资收益漏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漏报735万元问题。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时,市国资公司合并报表尚未编报完成,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综合报告编制时间要求使用国资公司的汇总报表。编制2021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已根据上级要求,使用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
(4)土地收储资产不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库存土地漏报3064亩问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时,市土地储备中心未提供准确的土地储备数据。编制2021年财务报告时已要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完整准确的土地储备数据。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四、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效率不高。
整改措施:(1)加强项目立项必要性、方案可行性、成本经济性论证,完善资金配置效益。
(2)完善预算执行和编制相挂钩机制,针对执行率低的单位,按照实际执行率相应压缩定额公用经费5%。
(3)确保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率。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资金使用未优先安排上级专项。
整改措施: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我们已结合往年上级结转资金和提前资金,优先安排上级资金。在年中预算执行时,通过支付更正、收回本级预算等方式将本级资金替换为年内下达上级补助资金,收回的本级资金进行统筹使用。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3.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存在逆向操作。
整改措施:(1)已及时反馈审计提出意见给相关单位,并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2)加强政府采购知识和制度的培训学习,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五、财政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公开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咨询委、经济开发区小学、征迁事务中心等5家单位已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预算一体化系统未全面运行。
整改措施:市财政已同上级财政部门、华青公司进行沟通联系,根据全省预算一体化改革进度进行更新本级一体化系统模块,目前预算调剂、会计核算、绩效管理等3个模块功能已经上线,预计决算和报告功能预计年内上线。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3.项目库管理不够规范。
(1)项目库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入库评审机制,在2023年预算编制时,要求各单位编制部门项目时提供相关论证材料;二是现一体化系统已有项目清理功能,2022年预算执行完毕后,对不再执行的项目进行清退。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项目储备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部门预算业务培训,明确特定目标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边界;二是要求部门上传基建项目的批复文件;三是加强项目入库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入库项目进行退回修改处理。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乡镇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乡镇财政体制未及时调整。
整改措施:市财政已经对乡镇收支情况进行测算,结合市级财力情况,待提出意见,经市领导审议,市委市政府批复后,对乡镇财政体制及时予以完善。
整改结果:该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2.乡镇存量土地1037亩未盘活利用。
整改措施:市财政已督促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盘活本地各类资产资源,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收入体系。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3.乡镇权益资金结算拨付不及时。
整改措施:市财政局已联系市开发区和相关乡镇尽快向资规部门提交成本返还申请,待市资规部门批复后返还。已返还各乡镇砂石处置收益分成680.33万元,已通知相关乡镇提交砂石处置收益分成返还申请,待收到申请后及时返还。已完成市综合执法局集镇违建罚没款清单核对,由市综合执法局统一办理预算追加程序后,将违建罚没款分成收益返回乡镇。各乡镇计划生育事业费964.58万元已返还。
整改结果:该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七、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方面的问题
1.未及时收回借出及应收款项3.73亿元。
整改措施:市财政已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已借出周转使用的财政专户资金,应于2023年底前全部收回”的规定,制定分年度收缴计划,确保在2023年底前将应收款项全部收回。
2.未及时清理国库预拨经费5.58亿元。
整改措施:2022年清理交警队归还驾驶员考试中心基建建设款60万元,债券资金列支9000万元,转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622.27万元,截至8月份实际结余预拨经费4.44亿元,接下来我们将视本级财力情况及时清理。
江山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日
【关于江山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