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2-15348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2-11-07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2年11月9日拟对江山智腾聚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再生聚酯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智腾聚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再生聚酯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智腾聚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再生聚酯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10-1号

建设单位:江山智腾聚酯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山智腾聚酯材料有限公司租用浙江铁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10-1号的闲置厂房2500m2,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再生聚酯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利润201万元,税金81 万元。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至四都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回用生产,不外排。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性能好,噪声低的设备。主要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企业生产时生产车间关闭门窗。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经处理后其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