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4720614934/2022-15377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征迁事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江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衢州市方安风险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江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清湖街道浮桥头等村庄建设用地范围)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增强江山港流域岸堤两侧防洪能力,确保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美化流域范围的环境风貌,提升两侧居民的居住环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江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江山港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治理工程涉及清湖街道浮桥头等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详见红线范围图)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经初步统计,范围内拟征收清湖街道浮桥头村、蔡家村、七斗村集体土地房屋约 113 户。
二、社会风险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江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三、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衢州市方安风险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幢***室
联 系 人:毛先生 邮箱:1049054820@qq.com 联系电话:13857006648
四、征询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为主。
2.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2)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在哪些方面;(3)对项目持何种态度;(4)有何意见和建议;(5)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告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红线范围图等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发布单位:衢州市方安风险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