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26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1-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市人力社保局

郑涛波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失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的议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全面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江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江人社发〔2020〕11号),提高我市劳动力的技能水平。据统计,2019年共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83期,5562人参加培训,5180人获取资格证书;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1438人,考取证书数963人。2020年我市共举办共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95期,7760人参加培训,7602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1414人,取证数1083人;开展紧缺工种培训5697人;开展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2474人。2021年1-6月共开展培训55期,培训人员5061人次,涉及电工、中西式面点、中式烹饪、育婴员、老年护理、电商直播、安全技能提升等多项工种,发放培训补贴296.8万元。

失地农民作为就业重点人群,也是技能培训的重点人群,加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加强技能培训的宣传,也是我们人社部门的职责之一,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做强做大技能培训。对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常住、在本市就业创业或在本市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与江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下同),按照每人不超过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高级技师(一级)5500元、技师(二级)4500元、高级工(三级)3000元、中级工(四级)1500元、初级工(五级)1000元、专项能力证书800元。对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制定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对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男不超过62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人员可纳入补贴对象。

二、探索试行项目制培训。积极探索职业资格证书外的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对我市实际需求大但无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职业工种,通过发布项目征集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项目联审,制定项目制培训目录清单。对实施项目制目录清单内项目的企业或培训机构,按照项目计划开展技能培训,按照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给予每人每课时25元,最多不超过1000元的补助。目前我们已经公布了两期项目制培训目录,20余个工种。

三、拓展丰富创业培训。支持创业平台、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重点培训对象、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经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培训补贴。

四、完善技能培训内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解决就业为宗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走向、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与操作训练。对于失地农民中的企业员工群体,联合企业提供精准化培训,对于社会人员,结合我市产业特色,提供好就业、前景广的工种培训,实现培训过程中技能培训与基础文化知识教育相结合,使参加培训的失地农民能掌握一门及以上的技能,提高其就业能力。着力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充分挖掘现有职技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潜力,充分发挥“农民学院+乡村振兴讲堂”的平台作用,发挥其在技能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