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615074A/2022-14401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发文机关: 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1-18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

       2021年,江山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背景下,加强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税,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不断优化执法方式,为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1年度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06件,处罚金额66330元。其中:一般处罚程序24件,处罚金额9800元;简易处罚程序382件,处罚金额56530元。

      2.稳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地落实。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确保执法公示平台持续更新、平稳运行。针对税务系统执法公示平台,就能录入部分按照要求规范录入,就相关信息及时公示。2021年度,我局通过该公示平台,共公布信息1220条。贯彻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各税务所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行为留痕,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2021年执法音像记录27条,记录执法音像内容所占存储空间6.66G。严格依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税务行政许可负责实施的项目有4项,累计办结1439件。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办理了1075件,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360件,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0件,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4件。以上事项均按时办结,未发生超时限审批以及其他不用行政审批而行政审批的事项。

     (三)加强法制人员队伍建设       

      1.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2021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中,我局7名新进公务员通过了执法考试。

      2.规范完善税务干部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专题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具体税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税犯罪种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相关程序规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宣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夯实法治理论基础,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3.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局外聘法律顾问1名,拥有系统内公职律师1名。一年来,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21次,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目前,我局已吸纳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人员加入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初步形成了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

     (四)扎实开展督察内审工作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做好内控风险监督工作。持续深化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推进税务总局内控监督平台和省局网格化内控平台的应用,落实每个工作日专人登陆平台巡查办法,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季对税收执法内控监督典型问题开展通报,对典型差错开展执法分析,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范执法风险。

       2.开展重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察。对2019年以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等5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内部执法风险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等行为。2021年,对3名责任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的过错责任追究。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落实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审慎、妥善处理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确保从实体到程序、从实质到形式都经得起法治检验。认真执行法律救济制度相关规定,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一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派员入驻市矛盾化解调处中心,坚持基层矛盾基层解决,对信访举报问题积极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切实保证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复议化解税务争议的主要渠道作用。建立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税务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律专业人才不足,少数税务干部在坚持以税收法治理念为引导,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将依法治税理念贯彻到各项工作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税收普法工作仍需持续推进,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不断探寻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工程建设。一是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推动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二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探索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全面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三是继续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依托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开展税收普法,集中展示税收普法工作的成果。

     (二)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做好内控工作。以内控平台为主,通过平台监督,及时查错纠错,建立内控机制工作专职联络员制度,加大内控机制建设业务的培训力度,多举办专项业务培训,提升干部执法水平。

     (三)深化税务与司法协作机制。在破产司法审判、民事执行案件税费征缴协作方面进一步深化税务司法协作,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主动与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做好对接,确保税收债权的优位受偿。配合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本单位学法用法考试、宪法日宣传等主题活动,营造单位上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不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整改,积极组织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推动各类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将问题整改与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同时,严肃税收执法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强化依法治税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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