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1-13509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3 |
根据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山市2021年定向培养教师招生公告》精神,经过高考志愿填报、资格审核、体检和面试,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拟录取以下36名考生为江山市2021年教师定向培养对象(部分学科因考生自愿放弃定向培养资格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待高校提供递补名单后另行组织体检和面试等工作)。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21年7月3日起至7月5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江山市教育局:0570-4071617;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0570-4035260。
附件:附件:江山市2021年教师定向培养拟录取考生名单.xlsx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