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756/2021-13575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文机关: | 张村乡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江山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关于要求张村乡政府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河道清淤和砂石资源监管的监察建议》(江监〔2021〕7号)要求,张村乡党委、政府对我乡在工程项目管理、河道清淤和砂石资源监管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强对接,多措并举,规范整改。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徐骏为组长,乡长周东剑、分管领导陈玙为常务副组长,乡纪委、财政所、资规所、“三资”管理中心等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分析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人员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周密部署,高位推动,严格要求,为砂石资源项目整改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细化整改措施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安排,充分准备。2021年4月19日,组织召开班子会,要求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认真查摆、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整改。2021年4月27日,张村乡党政班子领导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领导班子成员从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开展深刻剖析,并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乡党委书记徐骏总结表态发言,强调各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程序意识、纪法意识、底线意识,结合砂石资源专项整治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做到其他分管业务同频共振。
(二)清查砂石资源处置项目。2019年以来,我乡砂石资源处置项目共实施4次,具体情况如下:
1.玉坑口村(1次):2019年5月,张村乡玉坑口村欲对2019年3月实施河道清淤工程产生的砂石料进行出让。经乡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同意,2019年6月,玉坑口村东坞坪处砂石料处置目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由江山市通达城市垃圾清运有限公司中标,出让收入160.2万元,于2019年6月19日缴入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其中清淤费用27.516万元。
2.龙头店村(1次):2020年4月,张村乡龙头店村对小梅口附近河道进行疏浚,共清理出砂石料约4.5万m³。2020年6月,龙头店村河道清淤项目以应急处置名义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收入254万元,已于2020年10月19日缴入市财政非税收账户。其中清淤费用52.0697万元。
3.双溪口村(2次):
(1)2019年10月,张村乡双溪口村在建设村办公楼附近河道堰坝过程中,因河道清淤需要,经乡党委宣传委员(双溪口村组团联村团长)陈荣忠及时任双溪口村党支部书记徐剑飞向乡党委原书记何小围口头汇报后,采用村级公开招标方式出让河道内的砂石资源。2019年10月19日,双溪口村修堰坝河道清淤工程在村部公开招投标,由村民刘小军中标。实际出让收入29.92万元,缴入双溪口村经济合作社,其他费用0.82万元。
(2)2020年6月、7月两次洪水造成双溪口村河道严重积淤,特别是村部堰坝附近更是严重,双溪口村两委经商议欲对河道进行清淤。2020年8月11日,双溪口村在村部会议室进行了简易的邀标程序,由李张荣中标,李张荣所在的绍兴申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向双溪口村上交了10万元的预付款,约定最终的款项结算以实际方量为准。后因何小围与陈荣忠担心程序违规、信访举报影响村组织换届选举,于8月底停止该工程施工,该工程招投标后也未进行实际施工。因此,双溪口村于2020年9月14日将10万元预付款退回绍兴申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三)退回出让资金。综上,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第52号抄告单上“砂石资源开采项目出让所得的市财政分成部分应全部上缴国资收益专户,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项目所需的资金通过项目预算另行列支;乡镇(街道)、行政村分成部分,由市财政局和砂石办联合审核后拨付到相关乡镇(街道)”的规定,除龙头店村出让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9日上缴及双溪口村第二次砂石出让未最终实施外,玉坑口村、双溪口村砂石资源出让应分别上缴市财政160.2万元、29.92万元,合计190.12万元。因两村水毁修复已将相关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故由张村乡财政先行垫付,已于2021年6月17日将190.32万元资金上缴至市财政。
三、优化后续管理
(一)突出认识到位。河道清淤领域问题频发,暴露出乡村两级干部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环节、河道清淤及砂石资源处置问题上认识不深、学习不够、意识不足。我乡将以案示警、以案促醒、以案促改,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党纪法规和业务能力学习教育,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制度落实。常态化、具体化、精准化开展相关培训,以“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为原则,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实地观摩 “江山市小微权力清单35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8文件”的实操运用,切实提升乡村两级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营造党员干部“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程序到位。对清淤后的砂石资源先进行测绘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填写《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经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资规局砂石资源管理中心及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审批盖章后再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同时根据“交易特别约定”做好中标后的相关管理。理顺砂石资源出让程序的同时,进一步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方面的流程顺序,确保“标准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扎实。
(三)突出监管到位。严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以“头雁效应”带动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用好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队伍,始终做到重点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持“内化”与“外化”相结合,对内看见苗头及时提醒,有了表象就要制止,对群众反映问题敲警钟,对外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招投标、项目建设、砂石资源处置过程监督检查,着眼发现问题,规范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制度的自觉性,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