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882Y/2021-1356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江山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 2021-07-13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
(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17001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经济开发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170010)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信访内容:

衢州市江山市,浙江三晟化工,从事废旧电瓶回收、硫酸钴生产,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整改任务:

(一)浙江三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不稳定,总排口废水总钴、总磷超标排放。

(二)浙江三晟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环境较差,锂电池塑料漂洗车间未设置围堰,水泥地面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部分漂洗废水“跑冒滴漏”至地面。

(三)浙江三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硫酸钴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未按规范开展,存在“未验先投”。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立案查处。2020年9月19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已对浙江三晟化工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规范员工操作,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立行立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要求浙江三晟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对塑料漂洗车间整改,设置车间围堰,做好地面防腐防渗,杜绝废水“跑冒滴漏”。该公司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提升改造方案并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三)完善手续。责令浙江三晟化工有限公司根据要求完成整改后重新组织年产3000吨硫酸钴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四)加强监管。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要求浙江三晟化工有限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做好各项常态化管理工作,并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

(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对浙江三晟化工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27万元整,企业已缴纳罚款。公司与第三方检测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每半年对废水、废气进行定期检测。2020年9月20日,该公司完成地下水与土壤检测,2020年10月28日完成废水检测,各项指标均合格。2021年4月14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委托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监督检测,各项指标均合格。

(二)2020年9月30日,公司新增一个30立方初期雨水收集池。2020年10月5日,公司完成塑料漂洗车间围堰和地面防腐防渗的整改。鉴于公司自身发展需要,2020年12月30日,公司自主淘汰塑料漂洗工艺,并拆除漂洗设备和附属物。

(三)2020年11月11日,公司重新组织年产3000吨硫酸钴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已通过专家论证。

(四)2021年3月11日,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专家对相关问题落实情况现场踏勘,认为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可以正常生产活动。2021年7月3日完成新酸溶车间的改造建设,并投入试生产,原酸溶车间设备停用并予以拆除。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函如实反馈。

联系电话:0570-4989293


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