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1-13559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2 |
发文字号: | 江教 〔2021〕50号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提高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育人理念,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培养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形成有序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开齐开足体育课,保证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力争小学、初中阶段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99%、50%以上;高中阶段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98%、25%以上;江山籍大一新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合格率、优良率和平均分达到省中上水平;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1%以上,肥胖学生明显减少。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呈现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各校要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在时间、师资、设备、课堂教学、大课间及课外活动等方面落实相关措施,有效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明确提升目标。每学年9—10月份,各校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江山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见附件),对不同年级学生的运动水平进行全面的排摸与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班级及学生确立提升目标的依据,学校和班级的提升目标由学校和各个班级确定,学生的提升目标由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及家长一起确定。每位学生、班级的体质健康提升目标要在班级宣传栏上张贴公示,学校的体质健康提升目标在校园宣传栏公示。
(二)保证锻炼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或户外活动课,严禁以任何理由减少或挤占体育课时间;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确保活动效果;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须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有一小时以上的锻炼时间。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校要在校园网或公示栏中公布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以及课外文体活动安排表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提供师资保障。学生体质提升的关键在于体育教师与班主任,一方面各校要根据开设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需要,逐步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兼职体育老师要尽量专业化),形成一支能满足体育教学、体质健康测试训练的体育教师队伍,为学生体质提升提供专业保障;另一方面各校要进一步强化班主任提升学生体质水平的意识,积极配合体育教师开展各类体育教学活动,为学生体质提升提供管理保障。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工作任务落实到班级,体育教师负责体测项目的知识传授与技术指导,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的组织管理和思想教育。同时,各校要严格制定学生体测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四)完善场地设备。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的投入,加强学校体育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配齐配足相关体育器材及各种测试项目的相关器械,并及时做好维修、添置,为开展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五)开展测试培训。由市教研室负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体育教师集中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体质监测操作规范的培训。学生体测项目涵盖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多个方面,要重点把握好检测仪器器材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现场检测原始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数据的归类、整理,检测数据的录入、汇总、校验与备份。要鼓励体育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和业务比赛,组织研发、推广具有示范、引领价值的课外体育活动案例、课题成果及各种校本教材。
(六)激发锻炼兴趣。各校要按照建立体育运动一校一品一特色,帮助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一项为全校性的特色项目,一项为学生个人喜爱的项目要求。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挖掘民间和传统体育资源,推广跳绳、踢毽子等简便易行、喜闻乐见的民间体育项目,推广武术、太极拳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传统体育项目。创新体育课程和教学方式,在确保适度运动负荷的前提下,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要求各中小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节或组织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会,两次以上全校特色项目体育比赛,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覆盖全体学生。
(七)完善评价机制。各校要坚持和完善体育科目测试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要将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要将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生理原因不宜锻炼的学生除外)评优评先的必备依据,未达良好级及以上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八)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的合作,逐步形成“人人参与运动、人人爱上运动”的良好氛围,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要为学生课后提供锻炼场所和设备;加强与社区(村)联系,整合社会各项体育资源,组织开展各类体育社团活动;市教育局与体育局对接,加强体育俱乐部建设,完善筹资和运作模式,为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搭建平台;鼓励家长开展亲子活动,利用周末或假日带孩子走进大自然,陶冶心情、增强体质、培养品质。
四、测试项目
(一)常规测试。各校每个学年组织学生参加常规体质健康检查,项目为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每学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如下表,其中体能测试标准为全国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技能测试标准见附件),教育局组织抽测。
年级 | 测试项目 |
1-2年级 | 体能: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 技能(自选1种球类):篮球:原地运球;足球:射门;排球:发球;羽毛球:原地托羽毛球;乒乓球:原地托乒乓球。 |
3-4年级 | 体能: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屈臂悬垂(正握) 技能(自选1种球类):篮球:行进间运球+投篮;足球:直线带球+射门;排球:自垫球;羽毛球:发高远球;乒乓球:对墙击打地面反弹乒乓球; |
5-6年级 | 体能:50米跑、50米×8往返跑(40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一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斜身引体(男) 技能(自选1种球类):篮球:行进间运球+投篮;足球:带球绕杆+射门;排球:自垫球;羽毛球:击打高远球;乒乓球:对墙击打乒乓球; |
初中 | 体能: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技能(自选1种球类):篮球:运球上篮;足球:绕杆射门;排球:垫球;羽毛球:定点发球、接高远球;乒乓球:对墙推挡; |
高中 | 体能: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
(二)专项测试
每年9月份,由教研室牵头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新入学的初一、高一新生进行体质健康抽测,初一测试小学6年级项目,高一测试初中项目。测试结果列入全市小学、初中学校学年度考核,高中学校按照江山籍大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考核。
五、奖惩机制
(一)常规测试考核
1.小学段学年度考核(5分)。合格率达到99%,优良率50%及以上得5分,每个指标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初中段学年度考核(3分)。合格率达到99%,优良率50%及以上得3分,每个指标每低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高中段学年度考核(2分)。合格率达到98%,优良率25%及以上得2分,每个指标每低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4.经教育局抽测,达标率为原学校自测结果的85%以上视为通过,低于85%则全校不通过,将减扣年度常规考核分。
(二)专项测试考核
1.小学段学年度考核(10分)。合格率达到99%,优良率50%及以上得5分,合格率每提高0.1个百分点,优良率提高1个百分点,每项加1分。
2.初中段学年度考核(5分)。合格率达到99%,优良率50%及以上得2分,合格率每提高0.1个百分点,优良率提高1个百分点,每项加1分。
3.高中段学年度考核(3分)。测试成绩合格率、优良率高于全省平均1个百分点,排名比上年度进位10名的,得1分,合格率、优良率全省平均每提高1个百分点,排名每进位10名,加0.5分。
4.小学、初中段合格率、优良率未达到99%、50%的,按常规测试考核办法实行倒扣制。高中段与前一年相比进步不明显或退步的不得分。
(三)奖惩办法
1.常规测试得分加专项测试得分进行全市排名,小学前10名,初中前5名,高中前3名,授予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荣誉称号,同时得分也纳入学校学年度体育工作考核。
2.根据测试结果,体育教师列入与文化学科教师同等要求考核,考核细则由学校自行制定。
3.体质健康测试未达到目标值且全市排名小学后10名,初中后5名,高中后3名,将启动问责机制,校长当年度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学年度考核结果降档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领导小组
组长:毛香水
副组长:王以洪陈彬华
成员:刘小成王军郑志江周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各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
(二)机制保障
要积极构建政府部门主导、学校重点推进、社会深度参与的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体现政治上关心、财政上支持、业务上指导、后勤上保障的工作体系。各校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制订加强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经费保障
市教育局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设立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经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确保日常体育教学、学生体质测试、体育教师培训、教科研活动等工作需要。学校要争取社会力量,设立学校阳光体育基金,推动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开展。
(四)强化督查
市教研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体育课堂教学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市责任区督学经常性督查体育课堂教学内容落实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体育老师提出批评整改意见,对“放羊式”的体育课堂教学视情节轻重进行全市通报、效能告诫等相关处理。
附件:江山市中小学体育球类技能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见PDF文件)
江山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