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145C/2021-13389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机关: | 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面向”和“四抓”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系统谋划和整体布局,以超常规举措扬优势补短板、夯基础提能力,抓牢企业创新主体,抓牢产业核心技术,抓牢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平台、扎实创新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科技贡献。
1.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真正把科技创新作为首要战略,充分认识创新风险大、见效慢的客观规律,完善政策供给、保障激励和领导组织三大机制。始终坚持科技创新不动摇,一届接着一届抓、一任接着一任干。提高综合考核中对相关部门、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科技创新工作的考核权重,特别是作为经济发展主战场的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在园区考核占比不少于20%。修订完善科技创新综合政策,扩大科技创新的扶持面,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展创新研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平台。积极融入G60科创走廊和长三角区域创新网络建设,高质量打造“一区一镇一院三体N中心”科创平台新格局。“一区”加大江山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力度,不断引导高端要素集聚,全力打造区域创新发展引领新高地。“一镇”加快城北科创小镇建设速度,突出新经济、总部经济发展新方向,建设集项目孵化、产业培育、人才集聚、创业发展、科技金融为一体的产城融合发展新空间。“一院”加强产业创新科技服务精度,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重点围绕我市“1+3+2”产业体系,有序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三体”扩大产业创新服务广度,加大机构招引,强化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木门、数字消防、输配电三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N中心”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从政府层面、企业层面入手搭建各类创新研发中心,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手大院名校组建创新联合体,增强企业科技自立自强。
3.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数量比十三五增长1倍以上,分别达到180家、660家。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做大科技企业盘子,做强企业创新实力,促进科技企业协同创新,努力实现倍增提质。加大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依托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新区等科技人才富集地建立研究院、实验室等研发机构。
4.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体系。在产品智能化专项实施基础上,设立关键核心技术专项,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推进产业提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