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1-12334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太好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70%了,请问报销的额度有降低吗?”近日,在江山市医保中心,来自新塘边镇的黄某拿着几张住院费用结算单咨询工作人员。
原来,黄某丈夫是名肺癌患者,每月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让她特别留意每次的报销情况。前两天在整理今年看病的门诊发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等材料时,发现报销比例提高了,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江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2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不变,仍为2万元,但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5万提高到25万元,报销比例也从原来的60%提高到了70%,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今年以来,市民大病保险已报销310多万元,惠及13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