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山市“河长制杯”庆祝建党100周年诗书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治水办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大喜之年,也是江山建县1400年。为巩固我市“十三五”治水的成果,庆祝建党100周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山市“河长制杯”庆祝建党100周年诗书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大美江山  饮水思源”为主题,讴歌中国共产党,庆祝建党100周年,展示我市“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抒发广大群众对家乡优质水环境的深厚情感和朴素情怀,展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山市“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江山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承办单位:江山市书法家协会、江山市诗词学会

三、活动对象

诗词作品:江山市诗词学会会员。

书法作品:江山籍或在江就业的年满18周岁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一)诗词作品

1.每人限投两件,讴歌建党100周年和江山市“五水共治”成效的内容各1件。

2.以五律、七绝等传统格律诗为主,兼顾七律和50字以下的词作,以适应大字书法创作的需要。

3.应征作品一律用Word文档,并在文件中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地址。

4.投稿方式:江山市诗词学会微信群

5.截稿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二)书印作品

1.内容要求

书法:讴歌建党100周年和江山市“五水共治”成效的诗词、歌赋(参考内容可联系书法家协会提供);

篆刻:围绕上述主题的相关隽语(参考内容可联系书法家协会提供)。

2.尺寸要求

书法作品:长180cm,宽45cm——60cm;

篆刻作品:长138cm,宽34cm

作品一律竖式,横幅、手卷作品恕不接收。

3.需在应征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4.投稿地址:

(1)江山市城中路93号,恒仁书法工作室(江二中对面),收稿人:徐仁仓,电话:15924062499(682499)

(2)江山市城中路腊行巷11号,帘青书舍(城东幼儿园旁),收稿人:刘天生,电话:13506701358(591358)

(3)江山市中山路87-2号,黄江龙书法工作室,收稿人:周垚垚,电话:13511410176(552176)

5.截稿日期:2021年6月15日。

6.本次展览由于人力有限,落选作品一律不退。

五、评审

1.诗词作品由市诗词学会负责评审,在所有应征稿件中遴选出优秀作品50件,报主办单位审定后,送市书法家协会,为书法创作提供素材。其中被市书法协会采用的作品,由主办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2.书法篆刻作品由市书法家协会负责评审,从所有应征稿件中评选出书法入展作品40件、篆刻入展作品10件,并从入展作品中评出书法优秀作品8件、篆刻优秀作品2件。承办单位在核实并确认作者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公布评审结果;优秀作品报由主办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六、作品展出

入展、获奖的书法篆刻作品,由市书法家协会协同主办单位择地组织公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且书写不得存在错讹;

2.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愿意遵守本文件中各项规定;

3.端正文风,诗词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书法篆刻作品严禁代笔。违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实名举报有奖。

举报电话:

江山市治水办徐素丹,手机15157095809(654809) 

江山市书法家协会黄江龙,手机:15157096966(546966) 

江山市诗词学会王淑贞,手机:13567089480(649480)

4.非江山市书协会员,其作品获优秀奖即具备加入江山市书协条件、入展作品作为加入江山市书协条件之一。

5.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江山市“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    江山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江山市书法家协会               江山市诗词学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