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68X7/2021-12004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大陈乡 成文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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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村主职干部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陈乡

各行政村,乡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为充分调动村主职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担当,推动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所辖6个行政村的党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日常制度考核、专项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三项组成。

(一)日常考核

1.值班制度。坚持村主职干部每周“5+X”值班制,正常情况村书记负责担任周一至周五总值班领导。遇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时段(以乡党委、政府通知为准),村书记必须到岗值班,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由乡督考办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一次村办公室无人值班的,每次扣10分,重要时段擅自脱岗的,每次扣30分。

2.会议(活动)制度。每周二必须按时参加组团联村集中办公,凡缺勤一次(除参加省、市、乡组织的学习、参观、培训、会议外)扣10分。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请假或替会一次,扣3分。

3.请假制度。村书记无论因公或因私离乡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办事,1天时间的应向组团联村团长请假,未请假的一次扣5分;2天以上(含2天)的应向乡主要领导请假,未请假的一次扣10分,凡请假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乡督考办备案,村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乡党委、政府审批,经批准方可外出,如未报批的发现一次扣20分。

4.干部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酌情扣20-100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不合格村干部处置:(1)不注意干部形象,在公共场合宣传与党委、政府相悖言论的;(2)不主动带头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及履行岗位职责的;(3)不主动带头做好村两委班子团结、贯彻村民主决策、履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4)不主动带头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义务以及邻里关系差或有其它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5)无正当理由不主动交纳集体承包款(或法定税费)以及不履行其他村民(或公民)应尽义务的。

(二)专项考核

1.党建工作: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被衢州、江山和本乡督查扣分的,每次分别扣10分、5分、2分。大陈乡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五四”工作法执行不到位的,每次酌情扣3-5分。乡村振兴讲堂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每次酌情扣1-3分。

2.党风廉政工作:本村党员、干部(含村民小组长)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乡或上级机关查处,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每人次扣30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0分;村两委干部或本人因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扣100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每例扣5分;本村党员、干部(含村民小组长)被“第一种形态”问责的,提醒谈话扣3分,批评教育扣5分,通报批评及谈话诫勉的扣10分;村两委干部或本人被问责的,当月扣50分;凡当月出现涉纪上访(信访)的,每次(件),江山本级扣10分,衢州市级扣20分,省部级扣50分,国家级扣100分。

3.信访维稳工作:本村村民每发生1人次去京赴省到衢来江上访的,分别扣50分、30分、20分、10分;发生5人以上(含)到江山集体上访的,每次扣20分。一次性发生5人以上(含)到乡里上访的,每次扣10分。信访人员在江山市行政中心等重要区域发生呼口号、拉横幅、挡堵大门、阻断交通等情形的,扣20分。向省委书记、省长信箱反映问题的,每件扣20分;向衢州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反映问题的,每件扣15分;向江山市委书记、市长反映问题的,每件扣10分。如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或村主职干部能主动介入并积极协处的,在下月考核中酌情给予挽回。重点时期未落实对重点信访对象实行“一盯一”、“多盯一”管控,造成人员失控的,每次扣30分。发生去京赴省去衢来江上访,通知村里后,村里未及时安排人员参与劝返的,酌情扣10-30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信息未落实“零报告”制度的,每次扣5分,迟报、漏报1次扣2分;对12345事件,村里未及时处置的,每起扣1-5分。

4.平安大陈建设:未落实本村平安宣传、巡查,发生食品药品、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的,酌情扣10-50分;网格运行不到位,网格考核排名末3位的每个网格分别扣10-30分;未落实牵头网格纠纷调处及隐患处置的,每次10分;因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内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每起扣10分;因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村民违法交通规则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每起扣10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人亡人事故的,酌情扣10-50分;未配合网格警务工作的,每次扣10分;发生邪教人员滋事的,每起酌情扣10-50分;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不到位发生再犯罪的,每起酌情扣10-50分。

(三)重点工作考核

月度重点工作考核具体内容由乡党委临时确定,月末由各线分管领导根据各村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四)考核程序

考核由乡综合督考办牵头汇总,各相关分管领导和组团联村团长负责考核,当月考核结果汇总后,次月初报乡党委会议商定结果。

(五)奖金发放

奖金基数为每月每人1000元,以月度考核按季发放的形式兑现。资金由乡财政全额列支。

(六)其他事项

1.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计算,每分计10元。考核扣分以单项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不累积扣分,当月扣完为止。

2.考核结果纳入乡对村年度综合考核。

3.村两委其他干部(含村务工作者)的月度考评办法由各村自行制定,奖金基数为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资金由各村自筹。

4.本办法由乡综合督考办负责解释,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