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5XD/2021-121494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发文字号: | 江依法行政办〔2021〕5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衢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衢市司通〔2019〕46号)要求,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实际,现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二批)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江山市司法局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附件:江山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
江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江山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投诉电话 | 派出机构情况 |
1 | 江山市科学技术局 | 江山市江滨路52号 | 0570******11 | / |
2 |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江山市江滨路29号 | 0570******85 | / |
3 | 江山市国家保密局 | 江山市中山路118号 | 0570******36 | / |
4 | 江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江山市中山路118号 | 0570******05 | / |
二、授权行政执法机关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投诉电话 | 派出机构情况 |
1 | 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江山市山海路15号 | 0570******2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