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1-12071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2 |
一、江山市城北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划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人员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部门(或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江山市城北小学内设校长室、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教学运转中心、后勤保障中心、大队部6个科室。核定编制89名(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89名),实有在职人员8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编外用工5人。)
二、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部门(或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城北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收支总预算1516.45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收入预算151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6.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支出预算1516.4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065.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67.24万元,占90.16%;日常公用支出149.21万元,占9.84%;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6.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16.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065.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6.4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46.08万元,主要是执行数中含教育局补助到本校的相关项目资金,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奖、扶困助学、免费教科书、增人增资追加、校园保安经费、教育教学装备款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065.57万元,占70.27%;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07万元,占12.8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56.81万元,占16.9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5(类)普通教育02(款)小学教育03(项)1065.5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129.3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教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64.6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教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56.8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补贴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6.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14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城北小学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8.10%。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外县市及上级部门领导来校考察学习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接待次数较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相关支出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学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无相关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