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21-12031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一、江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负责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和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以及宗教邪教派别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3.负责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和巡逻防控工作。
5.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7.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8.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查和网络犯罪侦查。
9.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羁押场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对来江山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1.组织和实施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12.主管全市公安机关通讯、经费、被装和装备等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负责公安行政、刑事执法监督和执法违法案件的纠正。
14.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5.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队伍建设。
16.领导并指导林业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江山市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保障室、行政审批科、指挥中心、情报中心、信通科、纪检、督查、交警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行动侦查大队、国保大队、出入境大队、法制大队、森林警察大队、警卫科、流动人口管理科、火车站管理办公室、警犬技术中心、城中所、城北所、城南所、贺村所、上余所、坛石所、峡口所、长台所、淤头所、看守所等35个科所队室。江山市公安局预算核定编制424名(行政编制420名,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382人(除交警外),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8人,编外用工491人。
江山市公安局预算核定编制424名,实有在职人员382人(除交警外),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8人,编外用工491人。
二、公安局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安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9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300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7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3.14万元、其他支出6300万元。公安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8198.86万元。
(二)关于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2819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98.86万元,占77.6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300万元,占22.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公安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1年支出预算28198.8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777.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3.1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6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953.83万元,占35.30%;日常公用支出1968.46万元,占6.98%;项目支出16276.57万元,占57.7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98.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89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777.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3.1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6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98.8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14.8万元,主要是协辅警经费增加、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9777.6万元,占90.3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8.12万元,占3.6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33.14万元,占6.0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9801.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011.6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及装备购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1185.5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890.8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相关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特别业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868.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其他业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5.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项)262.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年金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33.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关于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2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5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90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公安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3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00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城中派出所迁建2000万元、江郎山派出所建设2700万元、智慧警务及相关监控设备维修维护费用16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3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6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派出所迁建、江郎山派出所建设、智慧警务及相关监控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的经费支出。
(八)关于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2.72万元,下降15.3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2020年度一样无因公出国(境)安排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0.85%。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及上级部门领导来本局学习考察指导的工作人员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业务交流减少,2021年疫情得到控制与其他县市区业务交流及上级指导增加,公务接待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6.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5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数量较2020年大幅下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公安局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08.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6.36万元,下降3.36%,主要是人员减少9人以及相关配套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7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9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81.5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8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公安局对所有预算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7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300万元。
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专案办理经费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转移支付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障相关案件办理的差旅费、燃油费、办公费等。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0.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转移支付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障执法办案的业务装备采购。
(3)信息支出技术费用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保障相关信息的顺利采集,推进案件侦办。
(4)城中派出所迁建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城中派出所迁建及局刑事办案中心建设工程2021年工作安排。
(5)开发区派出所装修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开发区派出所装潢。
(6)江郎山派出所建设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7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为更好地服务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富民”战略,推动所队基础工作转型升级,更好地维护稳定、服务群众,拟将江郎山派出所和交警江郎山中队由原址搬迁至石门镇附近,采取“所队合一”的模式进行建设。
(7)电子物证实验室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其中基建45万,设备105万,家具5万。
(8)智慧警务及“天网”监控设备维护费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9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实现人脸、车辆识别乡镇主要出入口全覆盖、集镇范围全覆盖的(前端),智安小区建设覆盖全市90%以上,完成天网监控、智慧警务的日常维护工作。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金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金保险缴费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金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