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81E/2021-14354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发文字号: | 江政办发〔2021〕76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江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同时、同幅度动态调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江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保障目标
(一)实施范围。全市在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同时统筹考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二)保障目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一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提高认识,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强国先强教,强教先强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法权益,承担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责任,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让教师安心从教、舒心乐教、静心施教。
三、强化举措,全面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一)优先保障教师待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支出,切实维护教师权益权利,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严格落实教师待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落实教师各项工资待遇有关政策,实行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相结合,建立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综合考核奖励、山区及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三)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山区及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落实乡村教师工作津贴政策,为乡村教育创设条件,留住人才,稳住局面,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用心用情用智教书育人,为乡村学子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农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
四、健全制度,有力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一)建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制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机制,逐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每年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收入进行对比,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均收入增长幅度同步或高于公务员年均收入增长幅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必须按政策、按要求进行落实,并足额发放到位。
(二)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坚持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强化责任,加强统筹,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实现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执行发放到位。核定公务员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一要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落实联动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发放标准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计算基数。二要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综合考核奖励总量标准。核定发放标准时,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终考核奖励作为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的前置条件。公务员增加发放地方性补贴时,要同步增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综合考核奖励总量。三要积极稳妥实施综合考核奖励考核制度。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综合考核奖励考核办法和分配办法。综合考核奖励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级学校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总量,及时办理教师岗位晋级,全面落实相关待遇。
(三)建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会商机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反馈;市财政局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奖励性补贴的分配管理,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履职主动性
成立江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保障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分管同志、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建立保障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落实教师待遇问题,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主动作为。
(一)市督考办。一是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对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果并就考核奖金口径作出说明。二是负责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制定考核奖发放方案。
(二)市教育局。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对比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数据,提出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综合考核发放意见,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组织各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教师综合考核奖励。
(三)市财政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并将市政府审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综合考核奖励纳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筹集资金予以保障。
(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并向市教育局提供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