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1-1435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7-23
发文字号: 江环函〔2021〕13号

关于对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12-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毛小赟代表:

你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建议》的建议(第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市城市规模、建设功能用地、城市功能布局、城市路网布局及各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状况都发生了变化,原有声环境监测布点,已不能代表江山市城市总体声环境水平。为适应江山市城市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供依据,促进全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江山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于2019年11月正式发布。同时根据《江山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文本与《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等标准、规范,遵循点位设置应具有的环境代表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原则,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和现场监测等方法,对原有区域声环境、道路交通声环境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并于2021年5月编制了《江山市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案》。

调整后区域声环境监测有效网格数量为 102个,覆盖面积由原来的32.5 平方公里增加到35.71平方公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为 28个,路段长度由原来的23.04公里增加到85.81公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7个点。按规范要求对区域噪声监测点位及道路交通监测点位昼间监测每年一次,夜间监测每五年一次;对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第一次。

我们将积极采纳你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城市噪声控制,主动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商业经营户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降低宣传用音响、喇叭等设备的音量,在休息时间段不用或少用相关设备,以减少商业经营活动噪声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加大对广场舞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使用头戴式耳机等其它替代音响类的电子产品,使得娱乐活动更加文明和谐。积极和交通部门联合,对反应噪声污染相对严重的路段进行监测,查找污染来源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消除或降低噪声污染。

感谢你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祝利根,联系电话:1386700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