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12-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市财政局

徐燕飞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落实社区网格公共安全兜底保障经费的议案》(第117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财政体制的通知》(江政发〔2014〕49号)文件规定,社区经费由市、乡镇(街道)分级承担,市财政按常住人口每百户1万元进行补助,卫生费实行定额包干,超收全额补助,另外还安排每个社区15万元的党员服务群众经费。2019年开始,根据《中共江山市委办公室、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市委办〔2019〕16号)文件,社区工作经费标准提高到每百户1.3万元,社区工作经费由街道单列账户,实行统收统支包干使用。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准入制度。对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你们现提出给予城区14个社区20万元左右的网格公共安全兜底保障经费,统一由社区负责处理,用以消除网格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平安稳定,我们将在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中统一考虑。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财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姜金光,联系电话:403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