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9359X3/2021-143382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发文机关: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04-24
发文字号: 江文旅〔2021〕41号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2021年,我共收到人大议案8件、政协提案24件,其中主办件26件、会办件6件。为高标准抓好议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议提案办理工作行委“一把手”总负责制,具体由何日行副局长牵头。各分管领导要将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对交办的提案进行梳理,尽快分办交办,尽早部署实施确保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办理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1)。

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自收到交办件后,办理人员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见面1次以上,了解代表委员所提议案的初衷;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反馈答复情况,广泛听取提案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保证与代表委员见面1次以上;在完成书面答复后,要及时将答复意见当面送达代表委员;在完成答复结果网上系统录入后,要及时提醒代表委员在系统上完成反馈操作。

二、明确时限,加快办理

要把握好议提案办理的时间节点。原则上,521日前,各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要与各个议案、提案的领衔人见面沟通、听取意见;528日前,完成答复初稿;610日前,将会办意见书面报主办单位;620日前,召开部分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办理建议;630日前,基本完成议提案办理,并由办公室统一将答复内容录入人大、政协办理系统。对于办理难度较大的,经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延期至7月份办结。

此外,鉴于4月份开始,市府办将定期通报议提案、建议报办理进展,各承办科室要在525日、5月20日前,将月度办理进展情况(具体格式见附件2)报委办公室。

三、规范分类,精准答复

要严格对照市人大议案、市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行文(参考附件4、5),实行拟稿人、承办科室负责人、委办公室、委分管领导、委主要领导五级把关制,确保回复意见在语言上通顺、流畅,内容上简练、充实,数字上慎重、准确。议提案答复件需在右上角处,根据办复情况作出不同标记: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明“A”,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标明“B”,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标明“C”。此外,政协提案答复时,要认真填写提案办理情况一览表(参考附件3),要求一案一表。

四、对标办理,提高实效

今年人大议案办理工作的代表评价将采取“落实、部分落实、未落实”三种标准,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由市政协组织综合评价。各承办科室要力争人大议案办理落实率百分之百,政协提案办理达到高质量标准(政协提案办理具体标准参考附件6)。各承办科室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对应当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倒排时间,抓紧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于B类议提案要于7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将后续办理情况报委办公室;对确因政策或客观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要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做出答复,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的建议意见,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政策制定及工作中予以采纳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