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余一琳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小学家校职责分工的建议》(第139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教师为目标,不断强化“班子心中有校长、校长心中有老师、老师心中有学生”教育信念,用心践行“潜心育人、温暖有方”的江山教育精神,通过组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培训,开展数字家长学校创建,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等途径,进一步提升我市家庭教育能力,逐步厘清家校教育之间的边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为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法律保障,填补我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空白,促进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2019年底浙江省颁布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该条例对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等方面责任进行了规范。我市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先后多次组织学校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并通过家长微信群、江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等宣传渠道,进一步提升《条例》在家长中的宣传面和知晓率,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二、开展家校共育数字化试点

2021年,省教育厅将“建成1000所数字家长学校”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用5年时间,分步推进中小学数字家校建设。我市提前谋划主动出击,2020年受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列为第二批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试验区,师生及家长足不出户,便可收听到全国专家、教授、一线校长(教师)提供的家庭教育、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直播讲座和同步课堂等,丰富了家庭教育知识,有效提升了我市家庭教育水平。经过一年多的统筹推进,2020年我市共有10所中小学通过浙江省数字家长学校认定,通过认定数量在衢州各县市区排在首位。同时,江山市还获评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第二批示范区,实验小学、经济开发区小学、城东实验学校、城关幼儿园获评示范校(园)。

三、加强家校沟通促进学生成长

我市各中小学学校均建立了“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级家委会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物品采买监督、校园改革评价等工作,共同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同时,我市各中小学还积极开展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家长和学校的沟通和联系,使家长成为“构建师生喜欢的学校”的坚定支持者、参与者和促进者,实现家长和学校共同进步。今年5月份,我市组织开展了江山市家庭家教家风大讲堂活动,现场参与家长达200多人,在线参与家长达7000多人。今年暑期初,按照“不漏一生、深入交流”的原则,我市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了“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通过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制定合理的暑期规划等,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和家长的沟通交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我市高度重视“提质减负”工作,积极推进“三增三减”即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下发了《关于推进“提质减负”几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提高了教学质量。一是规范作业管理。要求各中小学严管作业来源,实行教辅资料选用制度,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严格按“一科一辅”的要求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二是严控作业总量。要求各校统筹调控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和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每周作业布置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应该控制在20:30前完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可以由家长申请免做剩余作业。三是严肃作业批改。要求各任课教师做到“有练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不得要求家长以打卡方式上传作业,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江山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0日 



(联系人:周晓冬,联系电话:406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