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219/2021-14325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8-17
发文字号: 江建设函〔2021〕66号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超代表:

你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的建议》(第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住建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理念,积极开展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建筑、医院、福利及特殊机构、公共停车场等场所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全力打造具有江山特色的无障碍环境示范模式,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城区人行道步行盲道铺设90余公里,占人行道总长度的80%;主干道的人行道坡化路口达80%,改造人行道侧石1000余米、改造维修盲道2000余平方米、整治盲道断头路问题15余处。对须江公园、西山公园、双塔公园、虎山公园等城市综合公园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提升,实现园内无障碍通道全线贯通。

一、加快公厕无障碍改造

积极开展公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累计完成城区20座公厕补装U型扶手200余套,补装应急报警器30余套。以县河东路公厕、解放路公厕、高铁站公厕为试点,引进安装智慧引导系统,运用公厕大数据匹配不同的场景如厕需求,改善厕所“找不到、排队长、环境差”的问题。

二、加大“无障碍”理念推广应用

2021年,计划投资2.45亿元,实施9个老旧小区项目改造,在改造方案设计中将对小区无障碍设施进行专篇设计,充分结合老旧小区内的老幼人口比例,为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行动不便群体精心配套爱心车位、爱心座位、爱心走道等公共服务设施,方便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的出行和休憩,全力建设有品质的工程,打造有温度的城市。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顶层设计,做优规划设计。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开展实施;同时对正在实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精准化、精细化的管理和监督,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真正发挥无障碍设施的作用,展示最有礼城市形象。

感谢你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