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肖慧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议案》(第4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向您对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理解和肯定表示崇高的敬意。
您在议案中提到的电动车因为数量激增,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导致因为电动车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激增的情况确实长期存在,也是我们公安交警部门着重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前期我们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公安部门会同中国人保公司等单位,对全市近20万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全面的登记,并购买了意外保险。这一举措有效地解决了之前电动自行车无序管理和未保险发生事故后没有保障的问题,同时推动了超标电动车的有序淘汰。基本形成了电动自行车从销售源头起就合法可控的有利局面,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和培训。因为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仅指符合国家标准条件的非机动车,而部分车辆虽以电力驱动,但因为其技术标准已纳入机动车的范畴,需要办理号牌和申领驾驶证方可以上道路行驶。为了避免群众在购买时出现认识上的偏差,我们要求电动车销售企业在出售时就向群众解释清楚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时联合中国人保、各乡镇、企业进村入户开展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教授安全常识,发放宣传资料。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已开展各类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讲座800余场次,同时配以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员、劝导员、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已经有了显著提高。
三、规范制造销售企业经营行为。前期工作中我们也发现,部分电动车制造销售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在向群众推销时有意回避电动自行车属性等关键问题,存在诱导群众购买的情况,甚至还出现销售不符合质量认证车辆以及套用其他车辆号牌销售的情况。我们联合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对全市电动车生产、组装、销售商开展了大检查,已检查电动车生产企业2家次、电动车销售单位187家,对商家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责令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经营,有效净化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业领域的环境。同时我们还督促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有效行使行业自律条款,规范各企业的经营行为。目前,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的行业乱象已基本消除。
四、常态化地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交警部门将消除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作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态化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已查处各类非机动车违法27711起,查扣三(四)轮非标车691辆,行政拘留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人8人。
当然,电动车使用群体因为数量庞大,而且使用人群相对来说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不强等原因,整体的社会管理效果还没有达到我们所期望的目标,接下来我们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销售源头管控。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销售企业进行联合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车辆、套用其他车辆号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从源头上把好出口关。同时针对目前网上购买电动自行车且部分系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的情况,积极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三无”产品的入市。
二、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保险购买工作。在要求销售企业于出售环节就向顾客说明车辆注册登记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对售出的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并上报,定期核对车辆的登记注册情况,对长期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车辆通过电话、上门等形式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结合进村入户的宣传,会同人保公司,针对前期购买保险已过期的车辆进行续保,进一步加强保障。
三、进一步深入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警部门已经通过道安委要求各乡镇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和群众面对面的宣传。在此基础上,常态化地通过乡村振兴讲堂、企业安全例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网格群、村民群以及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有关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巩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四、进一步强化日常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常态化开展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将查处的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氛围。
五、加强科技设备的应用。目前我们交警部门正在推广使用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这一系统在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和经过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时能发出安全提示,还能在光线变暗时自动开启照明和发光设备。从前期使用人群反馈情况看,这套系统能大大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充分利用科技的力量提升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电动自行车的出现,大大便利了群众的交通出行,深受群众喜爱,将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广泛地存在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地关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规律变化,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在此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和道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毛中昂,联系电话: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