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5XD/2021-143083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2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12310”司法行政提升工程,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贯穿上半年工作,及时转化思想成果、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积极创亮点、树品牌、争一流,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了可喜成绩。半年来,全系统共荣获各级表彰40余项,其中省级荣誉11项,牵头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推动我市以全省第8名的成绩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司法局获评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成绩突出集体,下属2家司法所(贺村、上余)获评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乡镇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活动等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其中推进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工作多次获省政府及省厅领导批示肯定。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抓教育整顿,聚焦队伍建设夯基础
一是以专题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健全分类学、沉浸学、接力学、掌上学、督考学“五学联动”学习教育体系,开展“一日一答接力”“一日一学一悟”“一日一晒一比”等特色活动,落实学党史、学著作、学精神、上党课、听庭审、访基地、树典型等学习任务,全面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深化自查自纠,突出组织查处,聚焦专项整治,深挖细排司法行政内部问题,全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与行业行风整治。同时,巩固整改成效,试点推进公务员平常考核工作,建立重点工作交办督办制度、工作日报制度、科室“五率”排名等相关制度十余项,倒逼干部脚踏实地抓好工作,相关做法获省驻衢督导组领导的充分肯定,多篇经验做法在省级简报发表。干部在多次抽查测试、评估考核中均排名前列,特别是由局年轻干部自编自演的节目,在衢州市级大赛上拿下集体第一名的好成绩;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干部从“我要让”转变为“我要上”,1名中层正职积极报名全脱产专职招商员岗位,多名中层骨干到乡镇基层开展为期2个月的实践,多名青年干部被抽调至市重点专班锻炼。
二是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行业执业行为。组建律所年度考核督查组,结合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步推进,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全面集中督查走访,查看律所规章制度执行是否到位、专题学习时间是否达标、谈心谈话是否全覆盖、自查自纠是否全面彻底;聚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行业突出问题,围绕从法院、检察院离任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及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等违法违规行为,部署推进各阶段活动,通过专项督查、交叉检查方式,促专项治理两轮自查核查,实现深度推进,成效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律所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相关经验做法在省级简报发表。
三是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筑牢基层法治根基。在落实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软硬件”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司法助理员、法制审查员、专职调解员、矫正协管员、法治指导员“五大员”配备。其中,司法助理员、法制审查员通过从乡镇统筹调剂30个富余行政编制,由司法局统一招录、统一管理、培训、指派,目前,已完成2批次19名人员招录;法治指导员通过精选业务骨干“一对一”挂联司法所的方式配备;专职调解员通过乡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足;社区矫正协管员通过编外用工自主招录配齐;目前,已基本实现重点乡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五大员”标准化配备。同时,制作“五大员”业务线上工作指南以及常用法律条文“口袋本”,建立落实岗前培训、年度专训、科室轮岗等培训制度,不断提升法治人员综合能力及业务水平。
(二)抓成效转化,聚焦服务中心促发展
一是全程服务城东新城征迁依法推进。积极总结前期征迁工作经验,提前谋划部署、整合各类资源、创新工作载体,密织专业法律服务网,做好征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项目依法履行启动公告、评估机构选定、公开听证等程序;积极领办14户任务,领导带队、全员下沉,在动签之日起一周之内完成签约腾空清零任务;以“专人入驻+专业支持”的方式,选派专人进驻指挥部提供房屋确权、安置资格认定、征迁程序把关等日常法律保障;创新组建12支由律师志愿者、金牌调解员等专家组成的“法律调解小组”,参与成功化解数十户被征收户的家庭矛盾,为部分重难点户顺利签约提供硬核支撑,为城东新城征迁注入了“润滑剂”;积极应对部分被征收户向衢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有效避免了一批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
二是全力保障全市“三个年”活动快速推进。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及住宅确权发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我市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开展法律研究,从改革破法是否得到授权、改革推进是否影响稳定、改革实施是否有操作性等多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保障改革工作稳妥顺利推进。积极开展佳上佳新材料项目、巨化超重力项目、大夫第田园综合体项目等重大招商引资合同审查,提前防范政府履约风险,强化项目主体违约责任,保障项目落地推进。全程参与伟屹项目处置、万商破产处置等重点项目,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出破解难题的建议思路及处置路径。半年来,累计审查各类涉法议题文件115余件,参加涉法会议100余次,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43件,有效发挥法治保障中心作用。
三是全面推进重大信访积案调处化解。针对重大信访积案,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牵头开展事实查证和法理分析,以法治方式分析追根溯源、找到核心证据、厘清法律事实,并争取上级支持,构建各方积极协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局面,同时从外围突破,积极寻找关键人、说清关键事,用“真理、真情、真心”打开了信访人的“心结”,推动张某闽、毛某谦等多年赴省进京信访件处置。同时,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契机,全面推进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12项服务功能,同步供应“专业人民调解+优质法律服务”,实现人民调解与公共法律服务互促互补,进而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果的成功率与执行率;加强人民调解员能力培养,充分发挥百名调解专家、人民调解志愿者等队伍作用,在定期开展理论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搭建平台、创造岗位,开展人民调解员矛调中心值班、征迁纠纷化解等实践锻炼,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半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参与调处2501件,成功调处2500件,调处成功率99.9%,获市领导肯定。
(三)抓亮点打造,聚焦法治为民办实事
一是牵头成功创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地区。牵头做好全省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对150项具体指标细化分解,指导相关单位查漏补缺,高质量完成指标材料梳理、整理及上报工作;下发法治江山建设六大抓手工作方案等文件,实施专班化运作,建立工作交办督查、钉钉跟踪交流、定期会商研判观摩、信息报送提炼、“一线一品”特色亮点打造等制度,以制度化加快推进法治化改革各项工作。牵头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二是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获刘小涛副省长批示肯定。在贺村合法审查试点的基础上,梳理完善“承办机构—镇党政综合办—司法所”的合法性审查流转运行机制,并向全市推广,目前,各乡镇(街道)均已建立了制度、明确了人员、开展了工作,相关工作获刘小涛副省长批示肯定。同时,梳理拟定基层司法所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指引,从制度基础、人员基础、场地基础等方面明确了乡镇合法性审查规范要求,作为衢州市推进相关工作的指导蓝图。
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实践江山走廊实质建设。结合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纪念活动,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项目化为抓手,积极谋划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实践阵地路线,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到江考察地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初心驿站建设等项目,建设1个总馆+4个实践点子项目,串珠成链、连线成面,努力打造江山特色标志性品牌,目前已完成总馆初步设计、法治农家院的建设。同时,根据上级“八五”普法规划精神,拟定江山市“八五”普法规划初稿,深入各部门单位、各行业开展调研,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征求意见,有效提高“八五”普法工作的科学性和群众参与度,截至目前,已收集意见建议36条,向社会群众征集意见建议87条。
四是智慧矫正建设纳入省级试点。围绕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创新出台《江山市社区矫正监管“四知道五走访六必谈”工作制度》,进一步丰富江山市社区矫正“十个全覆盖”内涵,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升规范化监管水平,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做透,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开展“数字矫正”建设工作,积极与杭州心岸科技有限公司对接采购“心岸数字教育”系统,争取实现矫正对象随时随地在线学习;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衔接与数据共享,依托“视联网”连线直播、“雪亮工程”监控视频,追踪社区矫正对象在江山市域外使用身份信息购买车票、住宿、车辆出行等基本动态信息,确保监管无死角。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智能场景应用成功入选省级试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学矛盾有待进一步理顺。上半年,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任务较重,工学矛盾较为突出,在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上存在精力投入受到一定影响,工作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进度需进一步加快。
二是与县乡两级矛调中心的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市矛调中心后,与其他入驻部门的业务协同对接机制及人员互通共融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司法所与乡镇(街道)矛调中心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职能作用发挥需进一步强化。
三是数字化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除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外,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领域的数字化改革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应用场景的思考与谋划需进一步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线上重点工作,补齐短板、创新载体、寻求突破、争先创优,努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衢州前列,为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队伍形象打造上再提升。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颁发50年党员纪念章、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举办“荣誉退休”仪式等活动,将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入推进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和拓展各类学习平台,探索人才复制新模式,深化公务员日常考核试点工作,优化完善干部考核办法与考核方式,营造良好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围绕前期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工作,整饬行风行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形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二)围绕全市重点中心工作,在服务效能提升上再提升。深化法律服务重点专班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政策法律问题研究,为江贺公路整治、“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全市重点中心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有效推进法制审查系统化建设工程,开展相关制度的清理修改,并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决策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工作;探索将合法性审查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把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村(社区)重大事务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扩大合法性审查覆盖面,实施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工程,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矛调中心间的交互运转机制,强化与行政争议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百名调解专家库及专职调解员作用,开展“促和谐保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做好疑难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化解,努力实现90%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两级;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四知道五走访六必谈”工作制度,做好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风险分析研判,确保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
(三)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法治实践成果培育上再提升。启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对照具体指标自查整改,夯实创建基础;统筹推进法治化改革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制定创新品牌项目清单,以项目化、品牌化理念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建设工作成果;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贺村镇省级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打造全省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示范标杆;制定实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化巩固项目化普法成果,建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江山实践普法项目带,并积极向外推广,扩大江山普法影响力。
(四)围绕数字化改革,在法治为民实效上再提升。深化“智慧司法”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开展硬件、软件提升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智控”;
抓好省级“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智能场景应用”试点工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调节不良情绪,消除负面因素和不良情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平台,推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争议调解、法制审核、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业务及相关专业服务“上线”,为群众提供可视化、专业化、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步推进县、乡、村三级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区建设,构建“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打造“全业务、全时空、全场景”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五)围绕基层法治建设,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再提升。编制出台《司法所工作白皮书》,对司法所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归类,明确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及要求;梳理优化司法所与乡镇(街道)矛调中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全速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虎山司法所培优育新项目建设、石门司法所省级“枫桥式”创建和保安司法所衢州市级“文明规范”司法所创建。理顺人员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司法所“五大员”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街道)对“五大员”的日常管理职责及司法局对“五大员”的业务管理考核职责;制定“五大员”管理考核办法,针对所在乡镇的不同类型,对司法所“五大员”实施差异化考核,科学设置法制审查、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业务占比,实行同类竞争,调动司法所人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