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088/2021-13989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上余镇 | 成文日期: | 2021-10-10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由上余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对“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区村庄搬迁项目(工业园区范围)”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区整治提升等工作的需要,对江东化工园区内的村庄进行整体搬迁,按照“镇园互动、产城融合”的规划设计要求,江东化工园区村庄搬迁项目主要包括园中村搬迁、安置点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三大部分。
江东化工园区村庄搬迁项目(工业园区范围)涉及上余镇山头村山头、一都江村(具体面积及户数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
来信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
联 系 人:廖柯毅
邮箱:262530789@qq.com 电话:18767098798
三、征询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2)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在哪些方面;(3)对项目持何种态度;(4)有何意见和建议;(5)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四、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