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95J/2021-1179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清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1-28

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清湖街道

2020年,清湖街道办事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文件精神,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现将2020年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清湖街道办事处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案件417件。共受理生育许可申请376件,办理独生子女证41件。全部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完成。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违规操作行为,未发生因行政许可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18年以来街道先后下发《清湖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清湖街道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清湖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湖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将重大执法决定制定、审核流程图上墙,规范明晰了行政执法的权责。

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街道在政务网公开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其中明确了本街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以及与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相关的法律法规。

清湖街道有效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已经界定的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和权限,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制度,确保街道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做到有错必纠。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重点加强政府投资、资源开发、招商引资等方面合同的监管把关,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合同管理责任。强化对合同的法律、经济、技术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刚性约束。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社会效益、法律纠纷、财政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职权、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和颁发执法证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促进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加强执法保障,充分运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监督。

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

一、执法装备落后,同时,执法人员对装备的使用掌握不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和执法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应在加大行政执法资金投入配备更专业的装备的同时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以利于今后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2020年清湖街道将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老龄化”,但在普法层面,主要的普法对象年龄层次还停留在中青年,2021年,街道在继续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的过程中,将探索新形式使普法“老龄化”。

三、联合执法不到位,虽在重要活动执法过程中可以做到多部门联合执法,但在处理村民纠纷、邻里矛盾等过程中联合执法未能形成长效机制,下一步,应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织密联合执法网,做到无“漏网之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