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09A/2020-121858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一、江山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接收城区“三无”对象、孤儿及部分自费老人休养。
2. 负责全市儿童福利的审核、业务指导、资金发放等工作。
3.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核定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2名,退休人员5名,编外用工14名。
二、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07.9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89万元,增长11.14%。主要原因是:新增员工一名,人员经费调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07.9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3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92万元),占收入合计75.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73.92万元,占收入合计24.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2万元,占14.16%;项目支出606.18万元,占85.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4.0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67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每年逐步增加,新增住房保障支出和部门建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75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对象动态管理,每月都有新增和退出。福利补贴有所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0.01万元,占99.03%;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1万元,占0.9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2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2%,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对象动态管理,每月都有新增和退出。福利补贴有所调整。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公用经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7%。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2万元,增长43.95%。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8.92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了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江山市社会福利院无一般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江山市社会福利院无公务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江山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9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对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儿童福利保障金、军转士官经弃婴费用4个项目组织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2万元。其中,对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儿童福利保障金、军转士官经费、弃婴费用4个项目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未组织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绩效自评表)
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总预算为14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67万元,执行数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室外长廊和电梯均已安装完成,已经投入使用的,为休养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的居住养老环境,提升了福利院服务质量和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尚未进行,项目工程款上尚有未支付;二是项目档案资料尚未整理造册。下一步改进措施:抓紧落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的管理。
儿童福利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执行数为46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现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享受儿童福利保障对象覆盖率达到88%;二是救助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符合的新增对象未能及时申报。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处理。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评价小组的综合评价,认为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其中:资金执行得分10分,业务指标得分40分,效益指标得分为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结论为“较好”。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社会效益明显: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后,通过投入使用,,增强了老人活动意识,改善了福利院基础设施水平,解决了出行不方便问题,促进了院内休养老人的幸福感。2、经济效益(投资成本控制)良好: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后,通过对项目工程的监督与管理,按照设计方案与项目预算实施,合理控制项目投资成本。截止2019年12月9日,项目总投资为144.07万元,项目投资总额控制在计划投资145万元范围内,项目投资成本控制良好。3、满意度提升: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建成后,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休闲场所不足的问题,给老人们提供了更多休闲选择,改善了福利院的养老环境,得到了院内休养人员的广泛认可,获得了休养家属的好评,促进福利院满意度得到提升。
存在的问题:1、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尚未进行,项目工程款尚有部分未支付。截止2019年12月底,项目已经全部完成,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资金投资审计尚未实施,造成项目工程结算款未能及时支付。2、项目档案资料尚未整理造册。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前期档案资料、实施过程档案资料,项目完工及投入运行的相关档案资料等,均没有按照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整理造册归档。
建议 :1、抓紧落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2、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的管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按照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保证项目全过程的档案材料应该有连贯性和完整性。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工作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对临时需要救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财政、民政部门按职责共同管理,安排用于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