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拟订实施养殖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计划。承担养殖业统计和信息化的具体工作。承担产业运行监测基础工作。
(二)具体实施养殖业科技需求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协助开展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及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畜禽、渔业良种推广应用和养殖业绿色生产。承担养殖业转型升级的具体工作。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
(四)承担开展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具体工作。承担动物防疫应急处置、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的具体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年度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计划。
(五)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性工作,并出具疫情报告。协助开展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六)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医医政的辅助工作。
(七)承担水产养殖病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和水生动物检疫辅助工作。
(八)承担养殖环节投入品规范使用的指导工作,协助开展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九)承担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种畜禽、渔业等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完成江山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