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12C/2020-12512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1 |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生活学习环境,根据《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关于进一步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江政发〔2014〕42号)有关规定和江山职教中心、衢州护士学校两校关于要求调整和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我们经过成本监审调查、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集体会商等程序,拟定了《关于调整和核定江山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7日在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登录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可通过邮寄、电话的方式向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江山市教育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调整和核定江山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地址: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金家巷2号)价格科
邮编:324100 电话:0570-4021203
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礼贤路304号)计划财务科
邮编:324100 电话:0570-4965216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