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525/2020-11526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05-27

江山市就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江山市就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负责对全市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拟订促进就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3.承担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管理全市从事境内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做好企业用工备案工作。

4.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落实就业促进的各项补贴政策。

5.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拟订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稳定就业经费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失业保险扩面工作;承担失业人员失业金发放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失业保险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

6.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劳务招聘、劳务合作交流、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档案代管、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7.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

8.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见习基地建设等工作,逐步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9.贯彻实施以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为各类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创业培训、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工作。

10.受主管部门委托,具体承担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研究拟订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

11.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就业局部门预算包括: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共有1个,即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事业)。

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内设综合科、就业服务与市场管理科、就业创业指导科(信息科)、失业保险科、基金(资金)稽核科5个科室。核定编制15名(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1名,编外用工4人。

二、就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就业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就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就业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101.33万元。

(二)关于就业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就业局2020年收入预算410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1.33万元,占5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0万元,占13.4%;其他收入1500万元,占36.6%。

(三)关于就业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就业局2020年支出预算4101.3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76.2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6.9万元,占5.8%;日常公用支出28.69万元,占0.7%;项目支出3835.74万元,占93.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就业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就业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01.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5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76.2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2万元。

(五)关于就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就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1.3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708.07万元,主要是根据2020年工作要求增加创业担保贴息补助50万元,失业保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专项164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6.21万元,占98.8%;住房保障(类)支出25.12万元,占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02.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就业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7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5.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就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就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2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就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就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5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申报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类)支出55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补贴(项)550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八)关于就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就业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相比不变,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相比不变。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县市区就业局工作人员来江交流学习检查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99万元,减少3.34%,主要是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定额公用经费核减10%,导致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就业局对所有预算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85.7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0万元,其他收入1500万元。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创业担保贴息补助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计划给予50人1200万额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重点人群给予全额贴息,其他人群给予50%贴息,预算按基准(LPR)测算,4.15%*1200=49.8万,合计50万元左右,以期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江山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东西部就业扶贫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计划吸纳200名沐川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江山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给予每人1500元/年的一次性探亲补贴,共计30万元。以期通过政策奖补与补贴发放,有效提升就业扶贫工作成效。

(3)就业专项资金1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其他收入15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精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其中包含就业创业服务补贴399.4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33.6万元,岗位补贴255万元,创业补贴47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165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

失业保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专项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计划给予培训补贴1643万元,预算按人均1760元测算,培训人数按衢州总任务数的17.5%测算9333人,1760*9333=16426080元,合计1643万元左右,以期通过培训补贴,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就业、技能成长、技能致富之路,推动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

(5)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人均年补标准1200元,原有申报人员中剔除退休和已就业人员,还有2275人2020年要发放,发放金额为273万,预计2020年新申报2300人,预算276万,共计550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2020年就业局预算公开(20年批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