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95J/2020-11455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清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5-18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清湖街道

第一部分  概况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境域北及西北与虎山街道接壤,东临碗窑乡,南及西南与石门镇、长台镇接壤,西邻贺村镇,位于江山市城区西南郊,是江山市的城南新城、工业新区,区域总面积73.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55公顷),下辖26个行政村,1个社区,1个居委。总户数16348户,总人口50575人。

 (一) 街道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公共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市级部门下放的、由街道服务管理更方便的各项权力。加强和完善街道有关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职能和服务管理权限。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领导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建立健全村(社区)、企业及单位全科网格,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统筹落实村(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社区)发展服务。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机构情况:

江山市清湖街道2020年纳入预算的单位共有1个,即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内设9个办公室和1个中心,即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督考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文旅办公室、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和政务服务中心。核定编制78名(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 38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7人,退休42人,崇军公司下派转业士官8人,部门派驻8人,编外用工5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清湖街道办事处共有三处房产,分别位于清湖街航山路1号的街道办事处、清湖街道邮政路21号老镇政府(21-1号、21-2号、21-3号)、清湖街道中街14号老清湖区委(14-1号、14-2号、14-3号、14-4号)。建筑面积分别为3012.72平方米、2719.1平方米、787.59平方米,占地面积分别为 5204.49平方米、3030.27平方米、909.35平方米。其中清湖老镇政府2017年托管给清湖街道清三村,托管期5年。共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事业单位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2020年部门预算编审原则

江山市清湖街道部门预算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预算单位编制,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审核后,经市人大审查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2020年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编审的原则是:按照清湖街道办事处履行基本职能的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大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大花园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方针,实事求是预测各项收支,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审批,执行中不得随意调整的原则。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更是我市推进江山大花园建设的跨越之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统筹重点支出管理,促进项目落地,配置财源,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一、创新经济增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有序推进工业区块转移。和市级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对接工作,确保辖区工业统计、工业经济主要指标考核、财政分成体制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二是合理盘活低效用地资源。合力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加快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加大低效用地和闲置用地盘活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力争在谈的多个项目有突破,同时加大对企业、项目的服务力度,确保新世纪木业项目、金仙塑业项目、清湖街道干部宿舍楼项目等5个项目施工。三是着力加强旅游业态培育。突出“丝路首镇”方位,围绕“清溪古镇、古道溯源”的小城镇定位,以清湖古镇争创3A级景区为契机,全力催生古镇旅游业态经济。

二、引领生态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发展

是推进美丽城镇创建。持续推进“五四三”等工作,打好环境整治组合拳。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打造“三美庭院”,做好“十百千万”工程,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社会公认度不断提升。二是推进厕所革命全覆盖。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公共厕所,合理开展外墙立面改造,重点打造生态公厕,完成辖区内公厕导向牌和标志牌的统一设计和安装,完善照明、通风、除臭、环保等配套设施,按照“一厕一档”的要求对公厕实施动态化管理,不断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和服务标准。

三、完善民生保障,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一是实施跨村建房推动集镇扩容。由于下山搬迁安置人口的聚集饱和以及“6.6”洪灾灾后建房审批需求的急剧增加,清湖现有的集镇区产生了往南开发扩容的现实需求。以通景公路建设取土平整为契机,谋划推进跨村建房安置点建设,将九村、十村、乐意等小清湖片区划入集镇范围,进一步为清湖集镇扩容。二是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切实把“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作为高标准治理巩固突出水环境问题、改善城乡总体面貌的关键之举,坚持做好雨污水管网摸底要精、截污纳管要优、长效监管要深“三篇文章”,实现集镇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将水环境治理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三是着力抓好社区管理(七里社区)。围绕“宜居宜游宜业”的目标定位,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内涵,突出高品质生活,打造让居民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新型社区;创新社区自治方式,以塑造“和合”特色邻里文化、创新邻里贡献积分机制、打造邻里互助生活共同体等为重点,构建“远亲不如近邻”的未来邻里场景。通过统筹车位资源,创新车位共享停车管理机制,构建起一个“5、10、30分钟出行圈”。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预算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根据《江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19〕354号)精神,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及2020年工作计划,经审核研究,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如下: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清湖街道收入预算安排11411万元。比2019年执行基本持平,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9万元,占19.6%,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70%,主要是财政管理体制没有变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0%,主要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占0%,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0%,主要是……;

4、事业收入0万元,占0%;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6、其他收入3049万元,占26.7%;

7、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5940万元,占52%;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10、上年结转和结余183万元,占1.7%。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清湖街道支出预算安排1125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9.9%。 

1、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4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教育支出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00万元,农林水支出32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7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人员支出2618万元,占23.3%;日常公用支出1433万元,占12.7%,建设类项目支出985万元,占8.8%,发展类项目支出633万元;占5.6%,转移支付类项目支出(衢州市级乡村振兴党建示范建设项目、扶贫搬迁项目、公共卫生设施支出等项目)5586万元,占49.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3、结转下年156万元。

(三)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清湖街道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400万元,具体为:

1、人员经费12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3万元、津贴补贴243万元、奖金292万元、伙食补助费30万元,绩效工资1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万元,住房公积金138万元,医疗费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9万元、退休费10万元、退职及遗属补助10万元。

2、公用(机关运行)经费133万元,其中: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4万元、维修费1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清湖街道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9855万元,具体为:

1、专项公用类项目265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1934万元:其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64万元,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50万元、咨询费20万元,水费(含污水处理)40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含广电、电信、移动)80万元、差旅费(含信访维护)50万元、维修(维护)费40万元、租赁费8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40万元,劳务费7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费用(含外雇)25万元、其他交通费(含信访)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其他福利费22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9万元,一般公共其他收入1095万元)。

(2)国防支出20万元(征兵支出及民兵训练支出,资金来源:一般公其他收入2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普法宣传支出及社区纠正支出,资金来源:一般公其他收入2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万元:在乡伤残复退军人补助、民政人员定期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新增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7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47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30万元,疾病应急救助15万元,计划生育机关2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46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社区经费200万元: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置支出(资金来源:一般公其他收入200万元)。

(7)农林水支出119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119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4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14万元)。

2、建设类(资本性)项目98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万元,主要是街道干部宿舍楼建设支出(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30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规划设计费用1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实施建设1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500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95万元:公路养护15万元,公路建设8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85万元)。

3、发展类项目633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4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48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万元:群众文化15万元,文物保护(公泰酱园)50万元,群众体育20万元,广播电视2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105万元)。

(3)农林水支出48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5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230万元,其他群众性自治组织补助2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其他收入356万元,上年结余124万元)。

4、专项转移类支付项目5586万元,其中:

(1)水利建设资金15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150万元)。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3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

(3)衢州市级乡村振兴党建示范建设项目4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400元)。

(4)创中国幸福乡村支出2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

(5)公共卫生设施(垃圾分拣站)支出3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

(6)下山脱贫搬迁安置项目55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550万元)

(7)耕地保护补助支出13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130万元)

(8)土地整治及农房管控资金等支出67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670万元)。

(9)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00万元,村主职、村监委和退位村主职补助286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486万元)

(10)高薪园区,东岳路-伟四路,无水港,城南新城等开发区项目24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收入24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清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20万元,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 0%,主要是本单位无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主要是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把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无公车。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1、清湖街道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2万元,具体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2万元:办公家具90张,电脑22台、空调12台、打印机15台、扫描仪5台、复印机7台,防疫、消防等专用物资8项。

2、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3、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0万元。具体为:工程规划设计100万元,垃圾清运200万元、松树线材松虫病防治40万元,档案制作20万元,电子设备维护10万元,电信、移动、广电数据通信服务80万元,车辆租赁25万元,餐饮服务20万元,文印服务50万元,安保服务20万元,咨询(审计)服务10万元,资产评估及房屋建筑物拆除劳务服务145万元。

附表1—24

1、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基础资料表

2、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汇总表

3、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4、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5、2020年部门人员支出预算表

6、2020年部门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7、2020年部门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明细表

8、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专项公用类)

9、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建设类)

10、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发展类)

11、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转移支付类)

12、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13、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4、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5、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2020年部门专户资金支出表

17、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8、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19、2020年部门组织收入征收计划表

20、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总表

2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基本支出预算表

2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项目支出预算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表

第三部分

附 录

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结余资金是指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资金;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人大部门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政府部门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指反映统计部门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群众团体部门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党委部门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组织部门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宣传部门的基本支出。

1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文化部门的基本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生活救济等基本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计划生育部门的基本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社区的基本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行(项):指反映农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反映林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水利部门的基本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对村级的补助支出。

2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国土部门的基本支出。

27.体制核定的支出基数:反映按乡镇财政体制核定街道支出范围的补助收入。

28.体制超收分成(按实拨数):反映按体制结算的乡镇地方税收分成奖补收入和生态横向转移分配补偿收入。

29.体制偿债风险金:反映实际拨付的在超收分成中已提取的偿债准备金。

30.专项收入(征迁、土地整治工作经费等):反映乡镇在专项工作中取得的(征迁、工作经费、经批准留用的专项资金结余等)收入。

31.罚没收入返还:反映罚没收入中补助返还乡镇的收入。

32.政府性基金收入返还(如土地出让金、社会抚养费):反映政府性基金收入中补助返还乡镇的收入。

33.国资处置收益返还:反映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中补助返还乡镇的收入。

34.其他收入(利息租金等):反映乡镇银行存款利息、集体资产租金、接受捐赠等收入。

35.上级一般性补助收入:反映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可用于弥补乡镇一般性开支的补助收入。

36.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反映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用于乡镇专项工作的补助收入。

37.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反映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拨付用于教育、卫生、村组织等运行经费的转移性收入。

38.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反映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拨付用于教育、卫生、村组织等专项工作的转移性收入。

二、三定方案

《关于印发清湖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委办〔2019〕31号)

三、政策文件

1、关于下达2017年石门镇界牌村等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类)投资控制计划的通知(江财农〔2018〕10号)

2、关于下达虎山街道江山底村等9个标准农田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类)投资额度控制计划的通知(江财农〔2018〕151号)

3、关于下达江山市峡口镇王村村汕头路亭等3个垦造耕地项目投资额度控制计划的通知(江财农〔2018〕158号)

4、关于下达江山市塘源口乡外仓坂村等7个建设用地垦造耕地项目投资额度控制计划的通知(江财农〔2018〕170号)

5、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三季度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资产收益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江扶贫办〔2019〕37号)

6、关于拨付2019年第二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19〕509号)

7、关于拨付2019年江山市城乡社区建设示范点奖补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19〕504号)

8、关于下达2019年江山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乡镇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19〕528号)

9、关于拨付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9〕421号)

10、关于下达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江农发〔2019〕118号)

11、关于拨付2019年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维护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9〕446号)

附表1-24: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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