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砂石资源调查,编制砂石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
(二)负责制定除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外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制度,协助审批砂石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三)负责组织全市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出让。
(四)承担全市砂石资源开采行为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完成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