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219/2020-1113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03-11

江山市住建局2016年至2018年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要求,现将住建局2016年至2018年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中共江山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江山市审计局自2019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期间组织人员对我局主要领导任职期间(重点是2016年至2018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按规定出具了江委审办经责报〔2019〕21号《审计报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城市配套费征缴管理不到位。2019年3月,我局开展配套费收缴自查工作,相关配套费已于2019年4月全部补缴到位。2019年9月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事项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由专人负责执收工作。同时,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程序的通知》。

2.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违规操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印发《江山市住建局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江建设〔2019〕117号)文件,并按照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规范预算和招投标等程序。

3.部分下属单位资产监管缺失。我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类似问题进行逐一梳理,进一步完善仓库管理办法、公房管理等制度,及时建立相关资料台账。

4.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的业务往来未理顺。我局将进一步理顺住建系统项目合同签订与资金支付关系,确保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开具对象和资金支付单位一致。

5.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意识不够。我局对办公信息化设备及软件进行全面自查,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信息系统安全建设。

三、采纳审计建议情况

根据审计反馈的相关问题和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强化制度执行管理,对出台、执行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分别对住建行业管理、系统内部管理、议事规则、财务制度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积极建立内外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沟通,及时发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信息共享,提升内部管理能力。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并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强化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