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95J/2020-12763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清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2-07 |
街道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衢州市委、市政府,江山市委、市政府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和有关部署,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0号令》,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就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严把企业复工条件
在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后至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实行“一企一方案”,根据企业生产,员工返岗实际,科学周密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员工情况生产计划、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并切实做到“五个到位:
(一)组织机构到位。成立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专职人员,组成专班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具体成员及分工,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负责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要对企业员工逐一进行摸排登记,确保全面掌握企业员工信息。对尚未返江的湖北、温州、台州、上饶等重点区域员工,要主动提前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对于已购票的要督促其退票。对不听劝阻员工擅自返江的企业不得复工。下列人员不得返岗:一是重点疫情区湖北、温州、台州、上饶籍员工未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二是员工与重点疫情区有接触未解除医学隔离的;三是外出重点疫情区出差未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四是除上述重点疫情区外非衢州籍外员工未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要严格实施企业向街道,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以企业为主体加强风险管控。
(三)健康监测到位。节后返工,首次返回单位、集体宿舍,必须进行健康检测。用人单位应在门口、医务室、单位宿舍等点位设立体温检测点,选用红外体温枪、耳温测试仪等测量仪器,在职工返回单位、集体宿舍前必须进行入厂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立即登记在册并向所在属地报告。启动每日体温监测工作。每天上岗前和下班后对职工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及健康问询,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或出现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登记在册及时就医。
(四)员工隔离到位。要产格执行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对于重点疫情区湖北、温州、台州上饶等重点区域的返江员工,一律送市集中医学观察点集中观察不少于14天,费用由企业承担:对其他衢州市域外返江员工,企业具备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企业不具备隔离观察条件的,则企业所属衢州市域外返江员工不得参加企业复工,费用由企业承担。非重点疫区衢州籍外企业高管(含核心技术骨干)入江按市指挥部审批程序执行并按规定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五)防控措施到位。要严格按照《江山市企业等用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试行》要求,落实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员工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专门疫情防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集中隔离场所、配备疫情防控物资,对企业厂区、进出车辆、人员进行消毒防疫。厂区实行封闭保管理,对进出厂区人员实行严格登记,跟踪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秩序并然有序。
(六)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到位。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员工安全教育到位,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七)保障物流运输到位。对已批准复工企业的物流运输车辆在江山各道路出口进行受控通行。复工企业每日中午12时前向市经信局报送次日的物流运输车辆信息(附件6),市经信局排查重点区域人员和车辆后形成车辆清单、并发送到各道路卡点才能车辆放行。
二、复工审批流程
企业应在复工前2天,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复工审批.
1.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复工审核表(附件1)
(2)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2)
(3)复工条件(二)中四类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
(4)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5)企业复工情况汇总表(附件5)
2.材料接收联系人:1.工业企业: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徐浩楠(304室),电话:18205705768(595768)。2.商贸流通服务业: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干部郑春阳(309室),电话:565935.3.农业企业: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办干部廖梅珠( 101室 ),电话:667366。
3.复工申请材料提交后按以下流程审批:
街道办事处将材料汇总后初审并经主要领导签字,提交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实地查验会审→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一企业组织复工。
三、强化企业复工服务和监管
1.落实专人负制度。街道联企干部负责复工企业服务监管;复工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信息报送制度。企业每日12时前向街道联企干部报送企业复工及员工防疫情况。紧急情况要立即送,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同时,每日向街道报送新增衢州籍额外员工情况,居家隔离员工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
3.落实督检查制度。企业开工至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联企干部必须每天入企现场了解检查防控及企业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企业防控责任人应切实落实《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附件7)。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的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负责人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2.对于未制定防御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疫情防控物资不足,未经审核报备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控疫情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江山市清湖街道企业复工审核表
2.企业防控工作方案
3.企业衢州市外员工基本情况摸排表
4.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5.企业复工情况表
6.复工企业物流车辆信息表
7.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
8.疫情重点区衢州籍外企业高管返江审核表
9.企业信息日报表
10.公司员工疫情期间网格化跟踪表
2020年2月7日
附件1
江山市清湖街道企业复工审核表 | |||||||||
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盖章)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 主要产品 | ||||||
员工人数 | 其中:衢州市外员工人数 | 复工后单日最大人数 | |||||||
申请复工时间 | 物流去向 | ||||||||
(原材料从哪里来) | (产品流向哪里) | ||||||||
疫情防控 | 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是否完成厂区消杀 | 是否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物资储备 | 口罩储备量 | 消毒液储备量 | 体温检测设备量 | 其他 | |||||
联系方式 | 企业负责人 | 生产负责人 | 防疫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属地 意见 | 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联审意见 | 联审人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市政府 意见 | 分管副市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意见 | 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2
XXX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编制指南)
为切实维护公司安全稳定、保障员工安全,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正确应对、处理和防控疫情的能力,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
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建设情况: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具体成员及分工,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疫情防控措施
1.核查员工情况: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责任人:XXX)
2.入厂人员管控:企业员工、外来人员、进出车辆等管控措施,如:每日对进厂员工、外来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对外来人员、进出车辆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包括人员信息以及人员、车辆近2周途径区域等情况。(责任人:XXX)
3.厂区每日消毒: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消杀防疫措施。(责任人:XXX)
4.用餐住宿管理:具体措施。(责任人:XXX)
5.后勤物资保障:消毒液、医用口罩、洗手液等物资采购,废弃口罩处理等措施。(责任人:XXX)
6.疫情防控宣传:对每名职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在厂区大门、车间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等措施。(责任人:XXX)
三、每日信息报告
企业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经济开发区进行报告。
XXX公司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衢州市外员工基本情况摸排表
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名 | 籍贯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方式 | 是否 返江 | 返江人员 | |||||
返江 日期 | 重点疫情地区途经、停留经历 | 与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 | 目前症状(正常、发热、咳嗽) | 集中隔 离点 | 隔离情况 | ||||||
注:重点疫情地区指:湖北、温州、台州、上饶地区,视疫情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4
江山市清湖街道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一、 位于 ,我公司(企业)计划于2020年 月 日起复工,复工后单日最大员工数 名。
二、经我公司(企业)内部自查,没有疫情重点地区返江员工,没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员工,也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同时,我公司(企业)已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有满足应对疫情的安全措施与物资。我公司(企业)已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做好防疫工作。
三、若因我公司(企业)隐瞒、漏报,以及未严格执行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企业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附件5
企业复工情况表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复工企业员工总数(人) | 市外来员工 | 消控物资需求 | 备注 | |||
总数(人) | 其中湖北、温州、台州、上饶等重点疫区返回数(人) | 口罩(只) | 体温枪(只) | 消毒水(升) | 请详细列明有疑似病人企业情况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复工企业物流运输车辆信息表
报送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名: 报送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车牌号 | 驾驶员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车载货物 | 通行线路及省份 | 备注 |
注:车辆如有除驾驶员以外的随车人员,请在备注栏填写随车人员姓名、籍贯、身份证号。
附件7
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
为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遏制疫情扩散,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用人单位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江时间和交通方式,有条件的可组织集体租车接回。
二、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 14 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不符合返江条件的,坚决劝返或通知其延后返江。
三、要在交通站点组织对返江人员健康监测,并登记其基本情况。14 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要集中隔离,对其实施不少于 14 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安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四、用人单位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嘱其居家观察或就医诊治。建立员工病休制度,要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主动在家休息或就医诊治。
五、用人单位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严格控制单位人员进出,尽量减少与外界人员的接触。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会议和聚会。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水龙头、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
六、用人单位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杜绝服务人员带病上岗。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 1 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七、用人单位要建立疫情应对预案,备足必要的物资。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戴上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用救护车送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及时联系疾控中心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 天的集中隔离。
附件8
江山市工业企业高管返回江山审核表 | |||||||
企业名称(盖章): | 联系电话: | ||||||
返江 高管 信息 | 姓 名 | 性别 | 籍贯 | 现居住地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岗位 | 联系电话 |
到江时间 | 到江方式 (车次、车牌号) | 到江接送人 |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车牌号 | ||||
返回江山前14天情况 | 返回江山后14天隔离观察安排 | ||||||
个人 健康 状况 及 生活 轨迹 | 是否到过湖北、温州、台州、上饶或其他有新冠肺炎本地病例持续传播的地区 | 是否接触过湖北、温州、台州、上饶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 周围人群中2人或以上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或接触过新冠肺炎患者 | 隔离方式 | 隔离地点 | 属地、部门监管企业隔离负责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集中隔离□ 居家隔离□ | ||||
企业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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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 平台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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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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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指挥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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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信息日报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报告事项 | 报告内容 |
上班企业员工人数 | |
有无新增衢州籍外非疫情区员工返企 | |
有无新增疫情重点区域(湖北、温州、台州、上饶)员工返企 | |
有无医学隔离期内员工上班 | |
返江隔离医学观察员工情况(姓名、籍贯、隔离地点、是否与其他人员接触、已隔离天数、体温测量是否正常等) | |
企业口罩、体温枪、消毒水配备,厂区消杀毒情况 | |
企业员工是否聚集用餐 | |
企业员工进厂是否进行体温监测、是否发现发烧等情况 | |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开发区网格挂联干部:
防控责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每天11:30前企业将此表填好盖章拍照上传给企业挂联干部。
附件10
XXXX公司员工疫情期间网格化跟踪表(参考样例)
属地挂联网格员: 电话: | |||||||||||||||||||||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防控宣传是否通知到本人 | 衢州市域外员工是否明确,在接通到通知前一律不返江 | 1月22日 | 1月23日 | 1月24日 | 1月25日 | 1月26日 | 1月27日 | 1月28日 | 1月29日 | 1月30日 | 1月31日 | 2月1日 | 2月2日 | 2月3日 | 2月4日 | 备注 | |
企业网格员 姓名+电话 | 总经办(2人) | 叶***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日本,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
张*** | 在公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在龙游,没有接触武汉归来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