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江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形成节水型的生产生活方式,保障江山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坚持“节水就是减排,节水就是减污”的宗旨,把节约用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通过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为全力打造“一地三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2%和4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市级要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0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2.57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政策、市场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基本建立和完善,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50%和55%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2.94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不断完善市场调节机制,让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市主要节水指标达到新的高度,实现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协调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双控行动”  

实行总量强度双控。根据下达的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任务,落实年度控制目标管理;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水资源超载区域实施限批措施。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  

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明确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项目准入水耗标准,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省级以上平台完成率达到100%。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健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并督促落实,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等不良信息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守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二)推进“六大工程”  

1.农业节水增效  

实施农业节水灌溉。推进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节水技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灌溉定额,促进农业用水管理。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持续推进农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1.0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4万亩,新增节水型灌区1个。  

发展节水畜牧渔业。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每年开展1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发展节水渔业和绿色生态渔业,推广江山市赛华家庭农场工业化循环水系统养鱼技术,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2.工业节水减排  

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改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2年,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鼓励企业开展节水、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和水资源梯级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3.城镇节水降损  

推进城镇节水。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合理配置非常规水,不断提高非常规水利用量。加强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管理,积极推广非常规水利用技术、设备与工艺。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相关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改造老旧管网,提高城乡清洁高效供水管网占比,降低取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制定管理规范,严格漏损管控。推进供水分区、工业园区、用水大户、小区用水智能水表建设。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40公里以上,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推动公共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水诊断,全面使用节水器具,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60%以上的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  

4.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区块规划、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等领域内充分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力量支持,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设施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提高非常规水利用。  

5.节水标杆引领  

打造节水标杆。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2022年,打造1个节水标杆酒店,培育2个节水标杆企业,完成4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1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重点用水工业企业、灌区和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  

6.节水装备推广  

鼓励支持节水装备产业。支持节水产品和设备制造,鼓励、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  

(三)完善“五项机制”  

1.深化水价综合改革  

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补贴。按照上级部署,实施水资源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发挥差别化税率对水资源节约调节作用。  

2.健全节水奖励机制  

落实节水政策措施,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对在节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奖励。  

3.加强合同节水管理  

创新节水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咨询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到2022年,完成江山市滨江中学合同节水管理试点项目。  

4.落实水效标识制度  

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大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5.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  

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用水动态监测,完善用水计量数字化平台,健全用水统计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对节水行动工作负总责,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市水利局牵头做好实施节水行动的日常工作;市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节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保障资金投入。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六大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单位GDP用水量等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要求,高质量完成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四)增强节水意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约用水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合理用水、文明用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