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01W/2019-12805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发文机关: |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江政发〔2016〕31号)规定,江山市审计局对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3标段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文件:江山市水利局《关于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项目碗窑乡金龙村灌渠改造等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江水审〔2015〕31号至35号)。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址位于江山市碗窑乡。具体实施内容为:坝体加固、溢洪道、放水设施及灌渠改造等施工。工程投资213万元。
3、项目参建单位:工程由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设计单位为江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监理单位为杭州远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由浙江新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中标。
4、工程工期:合同开工时间2015年9月,完工时间2015年12月;实际开工时间2015年10月28日,完工时间2016年8月5日。
5、工程验收及质量情况:2016年8月5日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杭州远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项目参建单位对工程进行完工验收,经检查评定工程已完工。2017年3月江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与安全评价意见,评定工程合格。
6、工程造价送审情况:工程签约合同价1794099元,送审造价1778953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28日,主要审计了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3标段工程造价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招投标,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审计中依据工程量计量单及设计变更等资料进行审核,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价格的项目,按该项目投标单价结算;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价格的工程变更新增项目,按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采用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同比例下浮计算。
经审计核减工程造价53197元,审定该工程造价1725756元(不包括工期、质量等奖罚),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送审价 | 核增造价 | 核减造价 | 审定价 |
1 | 2015年3标 | 1778953 | 0 | 53197 | 1725756 |
2 | 合计 | 1778953 | 0 | 53197 | 1725756 |
三、工程造价审计分析
(一)造价核减的主要因素
1、多计挖填土工程量,核减造价16365元。
2、多计砼渠道等工程量,核减造价36832元。
上述合计核减造价53197元。
(二)审定价与合同价对比分析
1、增加PE管等工程量,增加造价68692元。
2、减少砼渠道等工程量,减少造价37035元。
3、扣合同内预留金100000元。
上述合计增加造价68692元,减少造价137035元,审定价比合同价净减少造价68343元。
江山市审计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