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兔(等13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喝水难问题的议案》(第22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直以来,江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逐步解决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目前已形成市自来水厂和峡口水厂南北双向延伸供水为主、小型供水工程为辅的格局,居民的饮水条件得到有力改善。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的3个现状问题和对应建议,对我们全面理清问题、科学推进农民饮水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一、关于设计不合理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农村饮用水存在建设标准较低问题,造成部分工程设计不合理。为防止低标准重复建设,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今年7月份省水利厅出台了《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导则(试行)》,导则对水质、水压、水量及输配水管网等提出明确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督促设计、建设单位严格按导则要求进行建设。另外,为提高大桥镇供水保证率,我市计划今年年底开工建设从贺村镇吴村至大桥镇黄石村供水主管,实现双主管供水,同时结合坛石镇定家坞村管网延伸工程,将大桥镇桥头村、葩坞村供水主管与定家坞村主管进行连通,实现大桥镇部分村环状供水。
二、关于供水不正常问题。针对大桥镇芳源村、西坂村、葩坞村、福塘村的部分自然村因位置较高供水不正常问题,经实地检查分析,主要是由于大桥镇处于峡口水厂供水末梢,原凤林至吴村供水主管管径偏小,供水量不足造成。凤林至吴村主管改造工程于今年5月27日试通水后,部分自然村供水不正常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计划通过贺村镇吴村至大桥镇黄石村供水主管及部分村环状供水建设,进一步增加大桥镇的供水量,解决供水不正常现象。另外,冷水等村饮用水改造工程已列入2020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计划今年年底开工建设。
三、关于运维不及时问题。为全面建立健全市级统管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市政府于2019年6月制定出台《江山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由市水务集团统一承担全市所有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同时,明晰农村饮用水工程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工程巡管、水质检测、水费收缴等工作制度,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
下一步,我市将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提高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为目标,提升一批村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完善市级统管体制机制,实现全市人民“喝好水”目标。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献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联系人:雷霁,联系电话:4022867)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