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6-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市政协经科委:

你委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模具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024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正如你委建言,模具是工业生产的基础工业装备,被称为“工业之母”,没有模具行业,制造业无从谈起。你委对模具行业的建议对我市模具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见义。

一、我市模具小微园状况及模具企业入园需求

我市现有模具小微园(亚成模具城)规划建筑面积63791平方米,已投入使用面积50600平方米,目前可出租厂房1700㎡且正在与模具业主洽谈入园之中。综合楼底层除店面外,已出租,二、三层是综合楼层,不可用作厂房,其他厂房已出租,这些厂房均未出租给模具企业。模具园计划对已出租的厂房逐步收回。用作模具业主入园用,现已着手安装315KV变压器。满足入园业主的用电需求。从与模具业主的沟通交流信息看,业主普遍有入园需求,并希望模具园能完善和创造条件:一是模具园出租厂房的期限要从1年适当延长3--5年,租金一次性敲定;二是厂房、通道要适合模具制造业的条件;三是生活配套设施要齐全;四是有入园政策扶持。我局已将模具业主的需求和建议反馈给亚成模具城经营主体,亚城模具城表示会认真考虑业主们的建议,创造条件,吸引业主入园。

二、小微园扶持政策

这几年,我市陆续出台了工业创新驱动、人才集聚、小微企业园的相关扶持政策。你委建议提到的入驻企业租金补助政策,现行小微园政策中就有对小微企业项目投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小微园建设和小微企业入园给予相应的扶持。小微园入驻企业前三年可享受租金补助(按承租面积每平方米第一年30元,次年20元,第三年10元)的政策。目前,我局正在对原政策进行修订完善,起草《小微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将延续并完善小微园地方财政贡献奖励、厂房建设补助、入驻企业租金补助、企业创牌奖励、产权分割等政策,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服务支持,同时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创新人才还可享受我市人才相关政策。在扶持的同时,也对企业准入提出了规范管理要求,明确入园协议应约定亩均税收要求,小微园运营机构应建立以亩产效益为核心的入园企业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实行优胜 劣汰,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小微企业园,应注重发挥连续滚动孵化小微企业功能,通过制定并实施差别化的租金政策措施,倒逼整改仍不达标企业、低效企业有序退出。

三、“低小散”整治提升和小微企业上规升级

2017年,我局制定出台了《江山市“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牵头组织安监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消防大队等部门积极推进“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的“低小散”块状行业(含模行业)提升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采取有效措施和工作力度,推进辖区内“低小散”企业(作坊)的整治提升,取得了实质的成效。至今年上半年,已完成整治599家企业,(衢州市下达的任务是112家)。在整治提升的同时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升级,2017年上规升级37家,2018年新增78家,累计达115家,超额完成年内全市100家的预定目标,并兑现2017年度小升规奖励资金440多万元,2018年度奖励资金正在申报中。通过积极引导块状行业改造升级和疏堵结合入园提升工作的推进,作坊“转企”、企业“升规”将上新台阶。

感谢你委对江山工业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何跃志,联系电话:159057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