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规局

严群仙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天主教堂店面用房视同商业用房》的提案(第108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江山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的关心和支持是今后我们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各项事业的巨大动力。

江山天主教堂坐落在新南二街4—1号,土地属于国有划拨,用地性质是宗教用地。现有临街房屋5间,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因土地性质不是商业,造成租户不能办理执照,租金没有上涨的空间。天主天主教遵循党和国家的政策,以自治、自传、自养为宗旨,没有政府拨款,房租收入是教堂的经济来源。

你提出对房产性质的变更,把教堂的房产性质分为两部分,五店面房变更为商业用房,其他的还是为宗教用房。变更房产性质就必须改变土地建设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应当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再报原批准人民政府批准。永久性改变土地建设用途有两个规定:一是按宗地范围改变土地建设用途;二是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不能简单只把沿街五间房屋变更为商业用房,其他的保留为宗教用房。

解决“因土地性质不是商业,造成租户不能办理执照,租金没有上涨的空间”的问题有2种方式:

1.江山市天主爱国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向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市政府提交书面请示,申请允许天主教堂沿街五间房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衢州市其他县市区也有类似的做法。

2.江山市天主爱国委员会可以申请临时改变建筑物用途,根据《江山市建筑物临时改变用途暂行办法》(江政办发[2015]124号)的相关规定,将天主教堂沿街五间房屋用途临时变更为商业用房。临时改变用途的期限一般为2-5年,期限届满确需延续的,可以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每次延续期限不得超过2年。

感谢你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陈龙,联系电话:13857024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