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6-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周建红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市财政将享受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学校扩面的建议》的提案(第19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江山市的农村特岗津贴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安心从事农村教育事业而设立,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个部门关于建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36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2015年6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特岗津贴的通知》(江人社〔2015〕33号)。该通知规定农村特岗津贴的实施范围是根据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偏远程度、公共交通状态、学校条件艰苦程度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综合情况,分成300元/月、450元/月、600元/月三个档次,目前为止已惠及了廿八都小学等18所学校566位教师,人均每月350元左右。2018年全年江山市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共支出254.89万元 ,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17万元,地方财政支付137.89万元。

委员建议扩大现有偏远学校特岗津贴发放范围及提高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发放标准的提案,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商,相关部门答复因省财政每年补助标准为117万元没有提高,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和周边县市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市财政状况,综合考虑,现阶段还是按照江人社〔2015〕33号文件精神,维持现有偏远学校特岗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力为广大农村教师争取更多的福利。

随着我市尊师重教的氛围不断提升,相信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市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教师的待遇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会进一步提高,社会地位会进一步提升,敬业爱岗的教师也会得到更多的尊重。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王超亮,联系电话:66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