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559G/2019-11580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9-05-15
发文字号: 江公通字〔2019〕41号

江山市公安局服务窗口进乡村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5-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办事群众便利化需求,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安服务架构,全力打造公安窗口规范、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公安服务进乡村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服务不缺位”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群众满意率、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一)服务架构全覆盖。主动融入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公安服务窗口进驻,重点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要全面进驻。结合网格警务,将公安服务事项向村级延伸,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真正做到市、乡、村三级服务架构全覆盖。

(二)服务事项全进驻。全面拓展综合服务窗口服务内容,结合实际,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治安(户籍)、交警、出入境、禁毒、网警等公安业务全面延伸至乡村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服务事项全进驻。

(三)服务创新全流程。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创新服务方法、优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代办、约办、上门办、自助办、容缺办等服务,努力实现“跑一次是底线、一次不跑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

(四)服务民生全方位。牢固树立民意警务理念,尊重民意、聆听民意、顺应民意,把群众需求作为最大追求,确保进驻窗口工作时间开门,休息时间找得到人,全方位全天候为辖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努力提升“最多跑一次”实现率、满意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情况摸排。根据治安、交警、出入境等部门业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除公安派出所驻地外可进驻公安服务窗口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条件情况、当地群众需求情况开展摸底,确定可进驻乡镇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名单,在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大厅增设公安服务窗口,“一窗式”受理群众和企业多项公安业务。并对辖区村级网格建设情况开展排摸,列出可推行网格代办的村级名单。

(二)明确窗口事项清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行“一处跑、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明确每个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审批流程等,制定“标准化清单”,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印制完整、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让群众看得懂、会办事。同时要配套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服务事项及服务指南及时进行更新。

(三)优化网格代办服务。不断提升公安服务代办和帮办服务内涵,拓宽基层群众办事渠道,选派各乡镇、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网格员为代办员,为群众提供免费代办服务。赋予网格代办员公安业务咨询、预约、指导办理等职责,代办事项主要涉及户籍、出入境、交警、治安等业务。

(四)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制定进乡村窗口的监管工作制度,明确派出所窗口与进驻乡镇窗口之间的中心与分中心从属关系。各业务警种和派出所要承担起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和业务办理的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开展窗口检查与考核。要建立健全窗口改革的容错工作机制,鼓励创新多种服务模式。对开展网格代办的村,制定网格代办工作制度,明确网格代办员的工作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布局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行政审批服务科、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部门明确本警种需延伸的公安服务事项内容。行政审批服务科、治安大队牵头各派出所对市域范围内需向乡镇、村(社区)延伸的公安窗口开展调研,确定年内需进驻乡镇服务平台公安窗口及网格代办点,制定工作方案,列出计划清单。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26日至6月15日)。对确定年内要进驻乡镇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要在4月16日前启动进驻窗口建设工作方案,在6月15日前,要确保场地、硬件设施与人员的到位。对实行网格代办的点,从4月26日起启动代办业务服务。治安大队、交警大队、行政审批服务科、出入境管理科、信通科等部门,对开展建设的进驻窗口及时上门指导,组织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适应岗位要求。

(三)总结提炼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行政审批服务科、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部门对完成建设的进驻乡镇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开展验收,整改发现的问题,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借鉴。

(四)深化推广阶段(7月1日以后)。在前期已进驻窗口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继续创新延伸服务触角,深化推广服务窗口进乡村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服务窗口进乡村是衢州市公安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又一项创新工作,为确保取得实效,市局成立服务窗口进乡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毛立森为组长,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吴雪薇,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夏克为副组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信通科、督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会商制,根据工作推进计划安排召集成员会商,确定任务和分工,汇总工作情况,确保各项措施按计划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

治安大队:负责确定治安业务进乡村的事项及要求,做好窗口治安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治安业务培训,帮助解决治安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做好服务窗口进乡村所涉及的跨警种跨部门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确定户籍业务进乡村的事项及要求,做好窗口户籍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户籍业务培训,帮助解决户籍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交警大队:负责确定交管业务进乡村的事项及要求,做好窗口交管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交管业务培训,帮助解决交管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确定出入境业务进乡村的事项及要求,做好窗口出入境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出入境业务培训,帮助解决出入境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信通科:负责做好服务窗口进乡村所涉业务系统数据维护、技术问题解决、网络安全保障、部门信息共享等,指导窗口做好公安数字证书的使用管理工作。

督察大队:负责做好各窗口业务办理和服务群众等情况的督察,会同业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

各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本所范围内服务窗口进乡村工作的开展,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网警、禁毒等业务部门,要对本警种可进乡村的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并开展业务指导。警务保障室对开展服务窗口进乡村工作做好支撑保障工作。政治处对服务窗口进乡村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制定并完善市级、派出所、乡镇窗口工作规范等制度,加强窗口内部管理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科、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综合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和检查,配合督察大队开展工作监督。

(三)落实各项保障。公安服务窗口进驻乡镇服务平台后,原有的公安派出所窗口应继续开展相应的公安业务事项,并做好进驻乡镇窗口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各派出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进驻乡镇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的支持。行政审批服务科、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部门要帮助进驻窗口建好各项业务系统,并协调采购必需的业务设备,确保进驻乡镇服务平台公安窗口达到公安业务办理要求。

(四)创新工作方法。各派出所要借鉴各地已有的工作做法的基础上,要继续开展好业务的“衢城通办”,推行网上办理和“掌上办理”,力争全年网上办件量达到50%以上,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对符合进驻乡镇服务中心窗口条件的,要全面进驻,对暂不符合进驻条件,要积极创造条件进驻。要继续完善好公安业务村级代办工作,充分发挥好村干部、网格员的代办工作职能,让群众不出家门也能办成事。同时各派出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本地的服务模式,真正做到服务线上线下的全覆盖。

(五)做好宣传沟通。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让更多的群众安装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 APP,提高应用普及率。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做好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工作成果、典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