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600/2019-9816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长台镇 | 成文日期: | 2019-03-25 |
一、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决算即一级预算单位1个,属于单户表。
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内设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督考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文旅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等八办一中心。核定编制67名(行政编制35名,事业编制32名),实有在职人员5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编外用工6人。
二、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1824.19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183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4.9万元,占85.33%;其他收入260万元,占14.17%;上年结转9.11万元,占0.5%。
(三)关于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1774.1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1.01万元、教育支出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92万元、农林水支出400.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35.61万元,占64.01%;日常公用支出137.31万元,占7.74%;项目支出501.28万元,占28.25%。
结转下年59.82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6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72万元、教育支出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92万元、农林水支出280.03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4.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87.52万元,主要是项目及地方税收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1.72万元,占72.32%;教育(类)支出10万元,占0.6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95万元,占2.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8万元,占2.24%;卫生健康(类)支出33.2万元,占2.12%;城乡社区(类)支出39.92万元,占2.55%;农林水(类)支出280.03万元,占17.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指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会议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指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9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社保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10)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35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等。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3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事务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消防队员劳务费、环境卫生劳务费,集镇管理劳务费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劳务费等农业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事务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劳务费等林业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水利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事务70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报酬等对村补助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10万元,主要用于对本辖区内教育补助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社保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基本持平,具体如下:
1.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列支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3.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03万元,增长 16.09%,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江山市长台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基本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事务: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消防队员劳务费、环境卫生劳务费,集镇管理劳务费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主要用于对本辖区内教育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