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09A/2019-13484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3-25

江山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9-03-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一、江山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负责由市直接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江山市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所和江山市社会福利院单位预算。

江山市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救科、行政审批科等5个科室,以及民政行政执法大队、救助管理站、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中福在线销售厅、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核定编制45名(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26名),实有在职人员3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4人,编外用工13人。

江山市殡葬管理所单位预算核定编制18名(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8名),实有在职15人,离休0人,退休0人,编外用工14人。

江山市公墓管理所核定编制2名(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编外用工0人。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核定编制6名(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3名,退休人员3名,编外用工14人。

二、江山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民政局(汇总)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民政局(汇总)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22493.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8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32.13万元;事业收入3281.0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85.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42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民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收入预算1854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15.09万元,占83.65%;政府性基金收入3032.13万元,占16.35%。

江山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收入预算830.28万元,其中:事业收入830.28万元,占100%。

江山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收入预算2325.13万元,其中:事业收入2325.13万元,占100%。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收入预算79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5.38万元,占84.11%;事业收入125.68万元,占15.89%。

(三)关于江山市民政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支出预算18547.2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68.14万元,占4.14%;日常公用支出93.99万元,占0.51%;项目支出17685.09万元,占95.35%。

结转下年0万元。

江山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支出预算830.2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2.2万元,占33.99%;日常公用支出58.08万元,占6.99%;项目支出490万元,占59.02%。

结转下年0万元。

江山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支出预算2325.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5.1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51万元,占0.008%;日常公用支出1.62万元,占0.0007%;项目支出2305万元,占99.13%。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支出预算791.0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3.83万元,占8.07%;日常公用支出5.23万元,占0.66%;项目支出722万元,占91.27%。

(四)关于江山市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547.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515.09 万元、政府性基金3032.1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2万元。

江山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无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江山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5.13万元。收入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5.13万元。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5.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65.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15.0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057.76万元,主要是农村低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医疗救助等上级转移支付部分列入预算。

江山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江山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5.3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74.02万元,主要是我院将于2019年开展提升改造工程。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11.77万元,占84.51%;卫生健康(类)支出2340万元,占15.08%;住房保障(类)支出63.32万元,占0.41%。

江山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江山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28万元、占99.23%;住房保障支出5.1万元,占0.7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6.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5.9万元,主要用于核定14个编外用工及其他劳务支出;殡葬改革、福利企业管理、社区建设管理、低保工作、弃婴及救助管理、委托第三方对社会组织审计,工本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9.3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问题处置与服务工作经费,慰问驻江部队、衢州军分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3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会议、印刷及老人证件制作、敬老月活动经费、“中国长寿之乡”创建宣传相关经费、老年活动中心运行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6.4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评估并对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奖励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85万元,主要用于地名管理,区划管理,界桩界线维护;地名普查项目包括软件和数据转换、江山市地名地址库应用服务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50.5万元,主要用于慈善基地建设运营经费,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运转费,婚姻登记处3A标准等级创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8.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4.27万元,主要用于复退军人春节、八一慰问。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1.23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馆运行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8万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立功奖励。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衢州市退役士兵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衢委办发[2017]52号),对退役士官进行帮扶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7.27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福利专项,包括高龄老年人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三类对象意外伤害保险,敬老院门卫的工资补助,春节、重阳走访慰问;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70万元,主要用于免费殡葬项目补助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建设。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13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责任保险及附加险保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4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低保人员生活补助及价格补贴等。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8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及价格补贴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3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470万元,主要用于黄埔同学、民政管理40%精减老职工、国民党抗战老兵、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贴、困难群众春节走访慰问等。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5万元,主要用于农民住房保险补贴。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3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应救助人员医疗费用。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3.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6万元,主要用于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652.38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保障金、儿童福利专项经费、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军转士官经费、临时用工经费、弃婴费用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社会福利住房公积金(项)5.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9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江山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32.1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267.8万元,主要是机构调整,部分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未列入当年拨款数。

江山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江山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2.13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103.1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9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示范点以奖代补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350万元,主要用于彩票销售业务费、人员工资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40万元,主要用于慈善总会关爱儿童之家建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161.03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提升改造、居家养老专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8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墓地建设、“三沿五区”殡葬治理、生态安葬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二福利院贴息补助。

(八)关于江山市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民政局本级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03万元,减少7.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6.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检查、乡镇人员来访、兄弟单位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2辆公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提高。

江山市殡葬管理所2019 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江山市公墓管理所2019 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江山市民政局本级、江山市殡葬管理所、江山市公墓管理所、江山市社会福利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66万元,增长20.92%,主要是定额公用等经费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江山市民政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9年江山市殡葬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

2019年江山市公墓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

2019年江山市社会福利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山市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江山市民政局本级对所有预算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4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44.13万元。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婚姻登记处等级创建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婚姻登记处场地面积425平方米;2.质量指标:全年婚姻登记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年办事人数≥200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办事群众满意度≥98%。

(2)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04.8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公办敬老院改造提升数量16家;2.质量指标: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入住的老人人数≥13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入住老人满意度≥90%。

(3)殡葬治理专项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完成乡村生态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21个;完成“三沿五区”青山白化坟墓整治415穴;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受益群众人数≥6100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4)第二福利院贴息补助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总建筑面积36395平米;床位数912张;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可提供入住老年人人数≥9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5)拥军优属慰问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慰问部队和衢州军分区数量13个;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慰问部队和军分区人数≥3000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慰问对象满意度100%。

(6)公益创投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3.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可培育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5个;可扶持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壮大力量≥20个;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为弱势群提供公益服务≥1200人次;为五水共治等内容的社会公益宣传提供服务≥100000人次;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益社会组织满意度≥95%。

(7)社会组织评估奖励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评估社会组织30个;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规范社会组织自身治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30个;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组织满意度≥95%。

(8)城乡社区建设补助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8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4000平米;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50个;“四民主三公开”执行情况100%;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体覆盖率100%;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9)复退军人慰问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7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标准600元/人;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慰问重点优抚对象人数≥70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慰问对象满意度100%;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100%。

(10)立功奖励金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三等功奖励600元/人;二等功奖励5000元/人;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奖励立功人员人数11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奖励对象满意度100%;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100%。

(11)退役士官社会化管理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发放人员143人;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享受待遇人数≥100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发放对象满意度100%;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100%。

(12)关爱儿童之家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完成关爱儿童之家建设的学校和村21家;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95%;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儿童人数≥20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儿童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13)居家养老专项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8.2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量9家;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享受日间照料和全托服务人数≥5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家老年人满意度≥90%。

(14)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民办养老机构数量10家;2.质量指标:养老服务水平达到《浙江省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成本指标:补助资金占投入成本的平均比例10%;5.社会效益指标: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社会老人人数≥800人。

(15)老年福利专项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每月拨付年龄90周岁以上的老人长寿保健补贴约25万;2.质量指标:每月足额发放到位率≥95%;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符合本市户籍、年龄90周岁以上的老人25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贴老人满意度100%。

(16)民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质量指标:达到消防验收或备案标准100%;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成本指标:补助资金占消防总投入的平均比例20%;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入住老人的满意度100%。

(17)“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场地面积≥120平米;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年救助对象人数≥23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对象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18)自然灾害救助责任保险及附加险保费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全市人口投保标准2元/人;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年救助对象人数≥2300人;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对象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19)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救助标准≥2000元;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预计救助对象人数≥10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对象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20)城镇低保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城镇低保金救助标准680元/人/月;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符合城镇低保救助人数≥500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21)农村低保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城镇低保金救助标准680元/人/月;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符合农村低保救助人数≥12000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22)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677元/人/月;2.质量指标:集中供养经费足额发放到位率≥95%;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4.社会效益指标:特困人员供养人数≥900人;5.特困人员满意度≥80%。

(2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三老人员慰问标准2400元/人;艾滋病人生活补助680元/月;定补精减职工1470元/月;抗战老兵1431元/月;困难群众春节慰问600元/人;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救助人数≥500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24)医疗救助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1.数量指标:接受医疗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数≥8000人;获得住院治疗医疗救助人次≥6800人次;获得门诊治疗医疗救助人次≥1000人次;2.时效指标:按期完成及时率100%;3.社会效益指标:救助人数≥8000人;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5%;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满意度≥95%。

2019年江山市社会福利对所有预算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5万元。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安装电梯、建造防雨长廊、老房子翻新改造等一系列提升改造工程,为休养老人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居住养老环境,提升福利院服务质量和水平。

(2)儿童福利保障金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享受儿童福利保障;儿童福利保障对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儿童福利保障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儿童福利保障资金及时发放率达到100%。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