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江山传媒集团(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
公开电话: 0570-4985182
监督电话: 0570-12345
单位地址: 江山市江滨北路288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邮政编码: 324100
电子邮件: zjjsgdzt@163.com
主要职责:
江山传媒集团(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分类定为公益二类,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办台、办报、办网。
(二)围绕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三)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关注社会热点信息,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弘扬社会正气。
(四)负责本集团广播电视节目优质安全播出、传输,报刊安全出版、发行和新媒体发布工作。
(五)协助制定本市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集团重大项目建设、技术开发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
(六)加强媒体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推进媒体管理体制改革。
(七)依托媒体资源,积极发展政务、生活、社交传播、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
(八)受市政府委托,履行浙江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