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19-109120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21 |
近日,江山市公安局快速查办一起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案件,依法对郑某某等10人处以相应的处罚,其中对4名情节较重的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对6名行为人予以训诫,对另外3人予以批评教育。
11月12日15时30分许,江山市公安局接到路政部门报警称:在上余镇一路段进行护栏封闭路口施工时,有多名村民阻拦。民警到达现场后,查明系上余镇余航村的村民对路政部门采用铁质护栏封闭路口的行为不满,阻拦施工。现场,部分村民对维持秩序的民警进行推搡辱骂,并采用拉车门、挡警车的方式阻拦警车驶离,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造成交通拥堵。
江山江山公安提醒公安提醒
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不容侵犯,以辱骂、殴打等违法行为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自觉维护法纪,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表达正当诉求、争取合法权益时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对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江山公安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