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8X7/2019-10616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陈乡 | 成文日期: | 2019-10-09 |
尊敬的村民朋友们:
开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是省政府部署的工作。该工作主要有二方面内容,一是将村民手中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换发成既有房屋占地信息,也有房屋层数、建筑面积等信息的房地一体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二是房屋已批已建但未办证的,直接办理不动产权证。
本次办证(换证)好处多多。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免收村民的测绘等费用,可为每户节省办证费用700多元;测绘单位上门测量、村委会上门收集办证材料。省政府要求此项工作在2019年底基本结束。到那时,村民再申请办证,不仅要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还要办理测绘预约手续。另一个好处是可申请抵押贷款,市农商行规定村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须提供不动产权证,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农村住房抵押贷款。
省税务局已明确:村民在农村的住宅,按要求办理了住房登记手续的,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时,不按第二套房产的标准缴纳房产交易税费。
不动产权证是依申请办理的,土地证换发不动产权证的,由户主一个人申请签字即可;房屋已审批但未发证的,由户主及共有人共同申请签字。若户主等人员不在家,在家的家庭成员可自己出资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取得户主等人员的签字材料。
请允许受委托的测绘单位入户进行房屋、土地测绘,如实提供办证所需的相关材料。对您的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9日